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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东师校发字〔2025〕3 号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石。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 四新 ”建设,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服务教育强国建设,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 2020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现对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践行“尊重的教育 创造的教育 ”,遵循“厚基础、强融通、重创新、严要求 ”的人才培养思路,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抓两端促全程 ”为重点,引导和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突出素养本位,提升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提升课程对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构建创新型卓越教师、学术型拔尖人才、应用型精英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造就一批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立德树人有机融入人才培养的各方面、各环节,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标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二)聚焦自主发展

聚焦自主学习者培养,在培养目标上注重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在培养过程中为学生自主选择创设必要的空间和环境,引导和促进学生在自主学习实践中提升自主发展的能动性和内驱力,为学生的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三)注重交叉融通

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体架构,纵向上强化高大、本研等不同学段间的有机衔接和融通,引导和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横向上注重不同学科、专业和课程间的交叉融合,引导和促进学生深度学习、刻苦学习、创新发展。

(四)突出素养本位

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视学生的数理基础和思维能力,突出学生学习后“ 能做什么 ”,优化人才培养各环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

(五)强化数智赋能

积极应对数智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将数智素养纳入人才培养目标,推动数智技术在人才培养方案管理、专业图谱和课程图谱建设、教学与评价改革等方面的融合应用,依托数智技术赋能本科人才培养改革。

三、人才培养目标

学校的人才培养总目标是:培养有信念、有见识、有能力、有责任感的自主学习者,造就富有扎实学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卓越教师和未来教育家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继续坚持分类培养,根据专业性质和特点,确立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思政引领力、学科理解力、教学转化力、实践创新力、反思研究力协同发展,教育素养与学科素养并重,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兼备的创新型卓越教师;基础学科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具备崇高理想与坚定信念、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严谨求实与自由想象、锐意进取与脚踏实地、 自主学习与合作交流、守正求是与创新创造素养的学术型拔尖人才;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优秀职业素养、扎实专业知识和卓越实践能力的应用型精英人才。

四、修订重点

(一)落实素养本位,确保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度

主动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前布局应对数智技术等前沿科技的冲击,立足学校办学定位,结合专业特点,落实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聚焦学生受教育后“能做什么 ”,突出学生数理基础、思维品质和终身学习能力,制定可评、可测、可教、可学的毕业要求,设计合理的课程体系,五育并举指向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

课程体系、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之间具有明确而有效的支撑关系。课程体系须覆盖毕业要求且支撑合理;课程体系对应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课程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任务矩阵合理,每项毕业要求均有关联度高的支撑课程,注

重发挥专业核心课程的强支撑作用。

对标“两性一度(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 ”, 确保每一门课程的目标指向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阶思维;课程内容要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形式要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学习成果要具有探究性与创新性;课程要求上要增加课程的挑战度,提升学生知识整合的能力;课程考核评价上鼓励采用过程性、增值性、结果性有机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课程类型上加强建设专创融合的项目式课程和研讨式课程,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创造力,体现课程创新性。

(二)抓两端促全程,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深度学习

以第 1 学年为建设单元,着力构建“ 引航助力教育 ”体系。系统设计并加强“新生研讨课 ”“专业导论课 ”以及其它衔接类课程建设,引导和帮助学生由中等教育阶段向高等教育阶段顺利过渡,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和探究性学习的意愿,培育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与能力、增强学生深度学习的动力。“新生研讨课 ”要以促进学生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强化大学学习方法和学习规划的指导,特别是自主学习和探究式学习方式为主要目标;“专业导论课 ”要以“先见森林再见树木 ”的理念为指引,引导学生了解专业的整体概貌与学科支撑,认识专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与发展趋势,增强专业认同,明确专业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方向。

以最后 1.5 学年为建设单元,着力打造“集成深化教育 ”体系。统筹设计并加强“学科理解课 ”、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课程或环节,强化学生对学科专业的深层次、结构化理解,促进学生的高阶学习与深度学习,培育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学科理解课 ”要侧重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史,要充分发挥知识整合作用,着力培养学生对本学科知识及其思维方式和方法的本原性、结构化的认知和理解。“学科理解课 ”应形式多样,特别要增强项目式学习的比重。专业实习/教育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要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激活并提升其在引导和促进学生知识整合和迁移中的作用。

各专业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论证与开设体现专创融合的综合性项目式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在真实而复杂的项目情境下整合知识、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开设项目式课程。继续实施以荣誉课程为主体的荣誉学位制度。各专业应将高难度、高挑战度的专业核心课程设为荣誉课程,引导鼓励学生在本专业或跨学院、跨专业选修荣誉课程,实现深度学习。鼓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人工智能类课程或运用人工智能赋能专业课程建设,充分

发挥数智技术在赋能自主学习与深度学习方面的作用。

(三)强化通专融合,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的专业基础

各学院(部)要在一级学科层面统筹本学院各专业的基础课设置。鼓励各学院(部)跨学院(部)、跨一级学科设置建设大类平台课。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打通专业基础课,夯实学科基础。推进文史哲、理化生等相近学院专业共建跨学院大类平台课,逐步推进跨学院的相近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

凝炼整合专业教育课程,适度减少专业教育核心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与专业主干课)门数,保证专业核心基础课程的学分数,提升核心课程在专业教育中的“核心 ”作用。

提高通识教育课程的“含金量 ”,充分发挥通识教育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 ”作用。加强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开设涵盖中华文化与家国情怀、世界文明与国际视野、社会发展与责任担当、科技前沿与创新能力、人文艺术与内在修养、 自我探索与健康成长、学校特色与师范气质等方面的精品通识课程。突出计算思维与人工智能素养类、科学素养类、脑科学与思维发展类、公民教育素养类等通识教育课程的建设,夯实学生的逻辑思维和数理基础,引导学生学习人类文明的精华、积淀人生底蕴和发展动力,增强学生的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促进学生“成人 ”与“成才 ”。

鼓励学生跨一级学科或学科门类辅修其他专业的课程。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专业实行主辅修必修制度(即要求学生须同时拥有一个主修专业和一个辅修专业)和微专业制度,探索基于学科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将依托相关学院(部)着力推进打造“人工智能+/+人工智能 ”“教育+/+教育 ”“外语+/+外语 ”等领域的主辅修制。鼓励全校学生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跨学院(部)、跨学科选修人工智能类、教育类、外语类等课程。

(四)保障选择空间,引导和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

推进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专业系列课程与发展方向课程的模块化、特色化建设,提升各类选修课程的质量与数量,提高选修课程的比例,为学生个性发展需求提供更为丰富的选择空间。

鼓励人工智能相关专业探索开设 AI 课程,要求专业课任课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引导学生使用AI 开展一些专业学习和研究工作,提高学生利用AI 开展个性化学习的能力。

鼓励各专业加强辅修专业(学位)课程、微专业课程建设。鼓励各学院(部)或跨学院(部)、跨学科开设微专业,为学生的个性化学习提供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

(五)优化实践教学,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优化分阶段、一体化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将实践教学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联动,强化做中学、用中学与创中学,促进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确保必要的实践学时,开足实践课程(含专门的实践课程、课程中的实践环节、专业实习/教育实习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应不低于总学分的 15% ,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应不低于总学分的 25% 。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扩大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验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

加强对第二课堂的统筹规划,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培养方案,科学设计第二课堂的课程模块和活动,突出第二课堂活动的专业性、学术性,切实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联动作用,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突出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面向创新创业能力培育的以高水平科学研究项目为依托的项目式课程建设。依托 U-G-S 与 U-G-E 协同育人机制与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合理安排课内实践、实验课程、综合实践、社会实践等不同类型实践环节的时机,将实践教学有效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让学生在理论学习过程中有实践支持、在实践过程中有理论引领,持续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五、具体要求

(一)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制订“培养目标 ”和“毕业要求 ”,使“培养目标 ”和“毕业要求 ”可达成、可测量、可证实。

1 .准确定位“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应依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落实国家方针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体现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要求。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学生毕业五年左右所能达到的职业状态和发展预期。

2 .精准描述“毕业要求 ”。遵循学校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对学生在毕业时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进行明确的、可衡量的具体描述,并在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一般应包括国家通用标准,学校、学院(部)和专业特色以及学生发展需求等方面内容。

(二)学制和修业年限

以 4 年为标准学制,实行 3-6 年弹性修业年限,为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进程创造条件。

(三)毕业学分要求

考虑为学生的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拓展实践提供时间与空间,除少数特殊专业之外,各专业的毕业学分要求设定在 140- 150 学分之间。同时各专业毕业要求须包括第二课堂成绩(不占总学分),成绩积分要求一般设定为:不低于“合格 ”,具体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四)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

遵循“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 ”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反向设计课程体系,理清每门课程在培养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如何支持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强化课程与毕业要求中价值观要求的支撑关系,充分体现课程育人功能。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发展方向课程构成(详见表1)。各部分课程设置的具体要求如下:

1 .通识教育课程(人文社科类 55 学分,其中师范类 56 学分;理工类 58学分,其中师范类 59 学分)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必修模块 46-49 学分,选修模块不少于 10 学分。

1)思想政治教育(18 学分,其中师范类 19 学分)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包括 6 门课程,学生必须修满 18 学分,其中师范类专业为 7 门课程,学生必须修满 19 学分。

2)国防与国家安全教育(3 学分)

国防与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包括国防教育课程和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均为必修。国防教育课程包括军训和军事理论教育两个部分,各 1 学分。国家安全教育课程 1 学分。

3)体育与心理健康教育(6 学分)

体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体育课程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育课程须修满 4 学分,其中必修课程 2 学分,选修课程 2 学分。心理健康教育为必修课程,要求学生修满 2 学分。

4)数理基础与逻辑思维(9-12 学分)

数理基础与逻辑思维类课程包括人工智能核心素养、中文写作、高等数学、人文数学和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等课程。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学生需要修读的数理基础与逻辑思维的类别或具体课程提出要求或建议。

人工智能核心素养课程要求学生修满 4 学分,其中必修课程 2 学分、选修

课程 2 学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Python 语言程序设计或学校计算机水平测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必修课程;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选修课程。

中文写作课程学生须修满 2 学分,包括通用写作和专业写作 2 个模块,各

1 学分。

人文社科类学生应在高等数学、人文数学和逻辑与批判性思维三个模块课程中任选,并至少修满 3 学分。理工类学生应根据专业学习需要,按照专业的要求,在 A 、B 两类高等数学课程中任选一类,并至少修满 6 学分。

5)劳动教育(2 学分)

劳动教育课程共 2 学分。其中,设置单独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1 学分,依托相关专业课程内容 1 学分,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劳动教育>课程学分设置的说明》。

6)大学外语(6 学分)

大学外语课程要求学生修满 6 学分。学校根据新生入校后的英语分级考试成绩和学生的选择,实行分级教学。学生若已通过雅思、托福、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或达到我校大学英语水平测试的相应标准,可以申请免修部分或全部大学英语必修课程,满足特定条件的学生,也可以申请兑换学分。具体免修和学分兑换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业+外语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专业,其学生不必额外修读大学外语 6 学分。

7)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2 学分)

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包括《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两门课程,均为必修课程,各 1 学分。

8)通识选修课程(10 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共分人文与艺术、社会与行为科学、 自然科学三大类别,要求学生修满 10 学分。学生须在每一类课程中至少选择 2 学分课程,其中人文社科类学生至少在自然科学类课程中修满 4 学分,理工类学生至少在人文与艺术和社会与行为科学类课程中修满 4 学分。

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学生需修读不少于 2 学分,每类课程不少于 1 学分。公共艺术类课程学分可与通识选修课程和具有艺术教育相关内容的专业课程共享学分,具体课程详见《东北师范大学美育课程建设与实施方案》。

2 .专业教育课程(70-75 学分)

专业教育课程由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综合实践课、专业系列课组

成。前三类课程为必修课程,专业系列课为选修课程。专业教育课程设置 70-75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 45-50 学分,综合实践课程不低于 10 学分,专业系列课修读学分不低于 15 学分。

学科基础课包括两类课程:一是相近学科或跨一级学科专业共同开设的基础课程(大类平台课);二是一级学科范围内的专业开设的共同基础课。鼓励开设大类平台课。开设理科大类平台课的专业,可免除对本专业学生选修自然科学类通识选修课的学分要求,最多可免除 4 学分;开设文科大类平台课的专业,可免除对本专业学生选修人文与艺术类、社会与行为科学类通识选修课的学分要求,最多可免除 4 学分。

专业主干课是体现专业特质的核心课程,课程设置应体现精专业的要求。

综合实践课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包括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专业实习/教育实习要求不低于 6 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低于 4 学分。

专业系列课属于限定性选修课程。专业系列课的设置应按课程群分类,各专业要根据分类培养的要求对学生选修各课程群的学分分布做出指导性要求。专业系列课的设置应避免重复,注意课程间的逻辑联系。各专业开设的可供学生选择的专业系列课的学分数应不低于学生必须选修的专业系列课学分数的两倍。

3 .发展方向课程(不低于 15 学分)

发展方向课程是任意选修课程模块。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未来发展需要,在专业系列课程模块中选择,也可以在全校开设的所有课程中任意选择。鼓励学生修读项目式课程,修读辅修专业课程、辅修学位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优师计划和各类师范专业学生须首选教师教育课程作为发展方向课程。本研衔接公费师范教育相关专业学生参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教师教育课程不少于 26 学分。其中教师教育共通必修课 8 学分,学科教育必修课 6 学分(其中学科素养自设课程与相似专业课程共享学分),教育实践8 学分(含基础实践 2 学分和应用实践 6 学分),在共通选修课和学科教育选修课中选修至少 4 学分。(详见表2)

各专业可根据自身学科知识特点,建设体现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努力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各专业可以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学生选择发展方向课程提供指导与建议。

(五)辅修学位、荣誉学位和微专业

学校实行辅修制度,设置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培养方案不需单独制定,只需在制定主修专业培养方案时将该专业作为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要求修读的课程加以标注并规定最低学分要求即可。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课程应为主修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中的主要课程。学校要求辅修专业的课程学分不低于 25 学分,辅修学位的课程学分不低于 40 学分。在满足学校必修课程要求基础上,学生所修的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的课程学分可以充抵发展方向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学分。

学校建立以荣誉课程为主体的荣誉学位制度,具体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荣誉学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学校为满足学生自主化、个性化的发展需求,鼓励各学院(部)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依托优势学科、专业,围绕某个特定方向、交叉学科领域、前沿学术领域,提炼一组核心课程(5-8 门),开设微专业,培养其在特定领域的核心素养,增强其学术研究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微专业的课程学分 12- 16学分为宜。对于修满微专业规定学分的学生,颁发“微专业 ”证书,具体认定和管理制度可以参照辅修认定和管理制度。在满足学校必修课程要求基础上,学生所修的微专业课程可以充抵发展方向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学分。

六、修订程序

(一)总体规划设计

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应在学校总体指导下,各单位院长(部长)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副部长)统筹推进,各本科专业负责人具体落实。具体落实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符合本方案的指导意见要求。

(二)前期调研准备

各学院(部)应组织各专业做好调研工作。一是结合毕业生跟踪反馈、社会多元评价和在校生学情等开展有关现行培养方案的调研,主要了解现行方案的实施效果和需要改进之处;二是调查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培养方案,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国内外前沿与经验。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各不少于 3 所。

(三)方案意见征集

各学院(部)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组织专家、教师和学生代表针对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实现目标所需的条件、课程设置和培养路径等

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和论证,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其中专家团队校外专家不少于3 人。

(四)方案终稿审核

广泛征集意见后形成具有高站位、可操作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部)教务委员会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教务委员会审定。

附表:

1.本科课程结构与学分分布表

2.教师教育课程结构与学分分布表

1.本科课程结构与学分分布表

课程类别

学分

小计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思想政治教育

18(师范类 19)

人 文 社 科类 45 ( 其中 师 范 类46);

理 工 类 48 ( 其 中 师

范类 49)

人文社科类

55(其中师范类

56);理工类58(其中师范类

59)

国防与

国家安

全教育

国防教育

2

国家安全教育

1

体育与

心理健

康教育

体育

4

心理健康教育

2

数理基础与逻辑思维

人工智能核心素养

4

中文写作

2

高等数学 A(6)

理工类专业:在高等数学 A、 B 中任选其一

人文社科类专业:任选

高等数学 B(6)

人文数学(3)

逻辑与批判性思维(3)

劳动教育

1+1(其中 1 学分为通识教育

必修课程,1 学分依托相关课

程,不计入总学分)

大学外语

6

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

2

选修

人文与艺术

10(每类课程至少选 2 学分;人文社科类学生至少在自然科学类课程中修满 4 学分;理工类学生至少在人文与艺术和社会与行为科学类课程中修满 4 学分)

社会与行为科学

自然科学

专业教育课程

必修

学科基础课

45-50(开设理科大类平台课的专业,可以免除对学生选修自然科学类通识选修课的学分要求,最多免除 4 学分;开设文科大类平台课的专业,可以免除对学生选修人文与艺术、社会与行为科学类通识选修课的学分要求,最多免除 4 学分)

70-75

专业主干课

综合实践课程

10

选修

专业系列课

15(开设项目式、研讨类、前沿类、模块化课程)

发展方向课程

选修

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

l 辅修专业课程

l 辅修学位课程

l 教师教育课程(师范专业必修)

不低于15

第二课堂成绩单

第二课堂成绩认证不低于“合格 ”


总学分要求

140- 150

2.教师教育课程结构与学分分布表

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

开课

学期

备注

共 通 教 育 课 程

必 修

学校教育基础

2

36

5


师德师风教育

1

18

5


教师专业发展

1

18

6


青少年学习与发展

3

54

4


人工智能教育应用

1

18

4


选 修

农村教育改革专题

1

18

5

优师计划学生必选,其他学生选修

乡土中国与农村教育

1

18

6

乡村教育调查与实践

1

18

1-2

仅限优师计划学生选修

STEM 课程

2

72

1-8


……





学 科 教 育 课 程

必 修

学科素养自设课程

1

18



学科课标解读与教材分析

2

36

6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

2

36

5


学科教学技能综合训练

2

36

6


选 修

学科教育国际比较

1

18



学科教师教育项目式课程模

2

36



……





教 育 实 践

必 修

基础实践

2


5-6


应用实践

6


7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03-14     阅读次数:     
近期公告

2025-06-12 13:47:49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2025-06-11 13:21:39

东北师范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2025-06-06 2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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