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时间和空间利用率,加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规范夏季学期的实施与管理,保障夏季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夏季学期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夏季学期本科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科生夏季学期安排从7月7日(星期一)开始。本科生夏季学期时长一般2-4周。
二、工作安排
(一)开课计划报送(6月4日-6月10日)
各学院(部)应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坚持学科交叉、注重前沿导向,经教务委员会充分论证,报送夏季学期开课计划。
夏季学期教学安排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境内外交流访学、国际暑期学校。其中课堂教学,包括优质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研究生先修课程、前沿讲座,微专业课程等课程,开课计划报送填写《夏季学期开课计划》(附件2)。
(二)开课计划审核(6月11日-6月12日)
学校对各学院(部)上报夏季学期开课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2025年夏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三)系统排课(6月13日-6月15日)
各学院(部)按照夏季学期执行计划通过“本科成绩管理系统”进行排课。
(四)学生选课(6月16日-6月18日)
学生通过“本科成绩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或学院(部)统一注课。
(五)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
夏季学期课程不单独设置考试周,课程考核由各开课单位自主安排进行,对考核材料做好归档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评定、考核材料存档具体参照《东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夏季学期课程不设置补(缓)考、免修。
修读微专业的本校学生,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申请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成绩认定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部)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于6月10日(周二)前完成开课计划报送。
四、报送方式
电子版:将《夏季学期开课计划》PDF版本(命名格式:单位名称+2025夏季学期开课计划),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gyx212@nenu.edu.cn。
纸质版: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
开课计划报送联系人:张议心、于尧85099348
系统排课联系人:郝芳、刘延涛 85099162
教务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