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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教务秘书工作职责


    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应在本学院(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和教务处指导下,负责本学院(部)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教学运行管理

1.协助制定本学院(部)教学工作计划表、负责编制课程表,系统排课。

2.协助教师办理调(串)课手续。

3.组织安排本院(部)课程考核,落实监考人员,试卷印刷,考生通知等工作。

4.组织学生办理补(缓)考。

5.组织学生选课,办理重修。

6.负责本学院(部)普通话水平测试、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有关工作。

二、学籍与学位管理

1.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开展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

2.协助开展转专业工作。

3.协助开展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1.协助组织学生评教,教师听课,汇总反馈教学问题。

2.配合开学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协助处理教学责任事故。

3.参与专业认证、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

四、教学建设与改革

1.协助学院(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申报新专业、微专业及各类教学改革项目。

2.协助组织教师申报教学成果奖、教材评奖,推动“四新”建设与数智教育。

3.配合组织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有关工作。

4.协助学院(部)教育实践、专业实践等工作开展。

、档案与数据管理

1.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立卷和管理。

2.维护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协助优化教学相关信息化平台功能。

3.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学生学业数据,提交各类教学报表。

六、学生服务

1.解答学生选课、学分认定、学业预警等问题,提供相关指导。

2.协助处理学生反馈问题,及时反馈共性问题至学院(部)或教务处。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04-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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