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务秘书,应在本学院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和教务处指导下,负责本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教务管理
1.编制本学院的教学工作计划表、课程表。
2.安排各教学环节,并检查实施情况。
3.组织安排本院各门课程的考核。
4.负责本学院教师的课堂考勤,并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调课工作。
5.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6.安排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有关工作。
7.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开展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
8.组织学生选课,办理重修。
9.负责本学院普通话测试、全国大学外语登记考试有关工作。
二、教学质量监控
1.进行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
2.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开展教学检查。
3.完成学校各项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三、教学档案建设
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立卷和管理。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