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现对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时间、公布计划、自愿申请、双向选择、宏观控制”的程序进行。
各学院(部)应成立转专业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并公布转专业的考核规则。考核规则须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须安排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接待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咨询。
二、各专业转入或转出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0%。
三、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在读一年级的本科非定向生;
2.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3.已修课程成绩及格;
4.从未转过专业;
5.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
四、艺术类、体育类、英语(中美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美合作)、会计学(中美合作)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由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到非外语类专业。
五、公费师范专业的学生可申请在公费师范专业之间进行专业调整。公费师范专业和非公费师范专业之间不能转专业。
六、下列特殊情况的转专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部)提出建议,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可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1.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七、学生转专业后的资格认定和成绩要求
1. 被新专业录取的学生应完成原专业当学期的学习任务。无故旷考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2. 学生转专业后,须按照新专业的课程计划要求修读课程。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计划规定的,经转入学院(部)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计划规定的,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录。
八、转专业的时间与程序
1.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6日,教务秘书登陆教学服务系统提交本院转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以及考核方式等。
2.2015年4月21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审核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校园网上公布。各学院(部)向本院(部)学生传达学校转专业工作的有关规定。
3.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7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教学服务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
4.2015年5月6日前,各学院(部)教务秘书登陆教学服务系统对申请转出的学生,根据通识教育课程学习成绩择优进行审核。
5.2015年5月15日前,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学院(部)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查询学校审核结果,并通知拟转出学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与地点。
6.2015年5月25日前,各学院(部)按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转入名单,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报送考核结果,并把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打印的《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7.2015年5月30日前,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汇总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在校园网上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
8.2015年10月5日至2015年10月16日,学院(部)做好学生学籍材料转出、转入的准备工作,统一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联 系 人:林美宇
联系电话:85098320
教学服务系统网址:http://dsjx.nenu.edu.cn/
附件:
1. 教学服务系统转专业操作说明(教务秘书)
2. 教学服务系统转专业操作说明(学生)
教务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