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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认定与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1.优秀教学院(部)长:各学院(部)主管本科教学(含公共课、实验教学及交叉创新型书院)工作的副院(部)长,在岗工作满1年以上(含当年离任),拟评选3-5名。

2.优秀教务秘书:在教务秘书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含当年离任),拟评选3-5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学院(部)长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廉洁奉公,作风端正。

2.熟悉高等教育与人才培养规律,深入本科教学管理一线,积极落实和完成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等攻坚克难工作中表现突出。

3.深入推动学院(部)高质量开展学校本科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成果等方面举措有力,成效显著。

4.主动服务师生,能积极回应并解决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受到师生好评。

(二)优秀教务秘书

1.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勤奋踏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业务能力强,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等攻坚克难工作中表现突出。

3.主动服务师生,能及时回应并协助解决师生关切问题,受到师生好评。

注:参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教学工作表现良好、无各类责任事故,且以上奖项原则上4年内不重复授予同一人。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部)推荐

在广泛征求学院(部)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部)教务委员会评议,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向学校推荐,每学院(部)每个奖项可至多推荐1人。

(二)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11月24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2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os009@nenu.edu.cn。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于2025年12月中旬组织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述职或答辩。

(四)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曹帅 郭梦琪

联系电话:85099971

电子邮箱:caos009@nenu.edu.cn

附件

附件1.“优秀教学院(部)长”推荐表.docx

附件2.“优秀教务秘书”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11月17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11-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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