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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类别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主体为我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集体或个人,包括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2.普通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中级职称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5年以上教学经历;专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还应满足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若有主持在研的省级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课题。

3.成员总数含主持人总计不超过7人,每人同时参与在研省级教改课题不超过3项,同时主持不超过1项。

4.课题主持人须严格遵守《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相关要求。若主持人存在调离本校、两年内拟退休、外出学习时长超1年等无法按期完成结题的情形,不得申报。

5.课题组成员遴选须符合上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得吸纳研究周期内面临退休、毕业、定向转岗等工作状态不稳定人员。课题研究周期内,除成员正常调离工作单位或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外,原则上不再受理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

6.课题研究内容须紧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具备扎实的改革实践基础。

7.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依托,开展专业、课程、教学、管理一体化系统性改革研究。

8.鼓励跨校、跨学科联合申报重点课题。

9.严禁重复申报,已获批国家级、省部级同类课题,或与已立项、已结题的省级教研课题高度雷同且无创新内容的课题,一律不得申报。

(二)申报类别

1.普通课题

申报选题须参照《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指南》),课题名称由各课题组自主拟定。

1.思政研究专项:结合我省思政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课程思政建设相关要求设立,对应《指南》第十六、十七部分。

2.四新建设研究专项:面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设立,参照《指南》第十二至十五部分。

3.人工智能研究专项:聚焦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展研究,对应《指南》第二十一部分。

4.人才自主培养研究专项: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落地,破解区域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构建政校行企协同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可落地的改革方案与政策参考,对应《指南》第四部分。

二、申报名额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要求,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采取限额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1.普通课题每学院(部)限报2项,并给出排序,跨学院(部)课题占用主持人所在学院(部)名额;

2.思政研究专项限马克思主义学部申报,限报2项;

3.四新建设研究专项相关学院(部)限报1项;

4.人工智能研究专项相限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申报,限报1 项。

5.人才自主培养研究专项相关学院(部)限报1项;

、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教师个人申报,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立项申请汇总表,并排序。

(二)提交材料如下:

1.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word版,带签章PDF版;

2.设计论证材料(见附件4),word版;

3.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word版,带签章PDF版;

请各学院(部)于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yuy462@nenu.edu.cn,申报材料中所有签名处须使用电子签名。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立项课题名单。

(四)平台在线填报:

经学校推荐的课题主持人,登录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管理平台(https://jljyjg.yuntu.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平台开放至2026年7月6日。

材料规范

(一)立项申报材料须逐项准确、完整填写,封面信息不得缺项,《指南》编号须标注至二级目录。普通课题、专项课题研究起止时间统一以当年9月为起始时间,研究周期分为2年(一般)、3年(重点)两类,结束时间对应为两年后9月、三年后9月,课题组可根据课题级别选择周期。

(二)所有佐证材料整合为单个PDF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B以内,格式标准、页面清晰。

(三)课题设计论证材料须严格按照统一模板填写,材料中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和所在学校的标识信息,违者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四)学院(部)对本单位全部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确保申报书签名、公章、落款日期齐全规范,申报信息准确完整,信息不全者将影响评审立项。

、课题管理

(一)过程管理

1.教改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负责课题研究的总体规划、进度安排、经费使用以及成果质量,统筹协调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

2.立项课题应在立项后3个月内完成开题,逾期未开题的,省教育厅将撤销课题立项资格。

3.课题中期检查制度,自立项之日起满1年后,学校组织中期检查。

(二)结题管理

1.结题时限。一般课题研究周期2年,重点课题3年。确需延期的,主持人应至少提前6个月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延期申请经学院(部)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经学校审核,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逾期未结题或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课题,按撤项处理。

2.结题成果要求。

课题结题成果除结题研究报告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一般课题:在省级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教改论文至少1篇(被中国知网收录),并形成1项被主持人所在学校采纳的教学改革方案、1套优质数字教学资源。以上成果均需主持人为第一作者。

(二)重点课题: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教改论文至少1篇,或公开出版相关教改专著、教材1部,或副省级以上领导签批的咨询报告、政策建议采用证明。以上成果均需主持人为第一作者。

(三)专项课题:除符合一般课题结题要求外,还应达到指南规定的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发表或应用时,应标注“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课题立项编号:XXX)”字样。

3.学校组织结题验收。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将取消主持人两年内申报教改课题的资格。学校根据课题完成情况择优给予后续支持。

六、其他事项

课题按研究层次分为学校宏观、学院中观、教师微观三类,全校推荐课题整体将按1:2:2的比例进行统筹。

联系人:于尧 联系电话:85099348

附件:

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pdf

2.202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pdf

3.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4.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设计论证材料模板.docx

5.202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6年6月18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06-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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