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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及时通知学生,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一、认定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认定级别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申请资格

具备下述条件的我校在籍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书。

1.2025年9月中旬之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延期毕业学生在毕业前和所在年级一起申请;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东北师范大学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申请认定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3月18日—31日 ;

第二批次:6月9日—20日。

2.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报申请;

(2)填表注意事项:请全部填写。

申请资格种类:

A.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任教学科:须与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一致

认定省份:吉林省

认定机构:长春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东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学生报名时一定不要选择错误,否则无法认定,后果自负)

工作单位:无

专业技术职务,选择:“无”

从事职业:学生

B.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任教学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须与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的,须与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一致

认定省份:吉林省

认定机构: “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学生报名时一定不要选择错误,否则无法认定,后果自负)

工作单位:无

专业技术职务,选择:“无”

从事职业:学生

(3)网上上传照片要求: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信息。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此次报名的报名号及《教师资格申请表》等重要内容。请牢记报名的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网上报名期间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在网上下载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须用A4纸打印一份);

(6)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体检及时间安排

1.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同学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145.00元。

2.体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第一批、第二批同一时间组织体检,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参加长春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体检人员,体检费为208.4元/人,不要与学院提前统一缴费。需自行在3月25日或27日到校医院五楼财务科本人带好身份证先缴费再体检,因体检项目不同,会特殊现场告知体检流程。

六、现场确认

1.申报第一批次(确认时间3月31日-4月3日)

(1)4月3日前,各学院(部)(包括报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同学,材料单交)将《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上报材料审核情况表》报送教务处218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4月15日前,各学院(部)将第一批参加认定的同学材料和《照片粘贴单》报送教务处218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第二批次(确认时间6月23日-6月26日)

(1)6月23日前,各学院(部)(包括报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同学,材料单交)将《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上报材料审核情况表》报送教务处218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6月26日前,各学院(部)将第二批参加认定的同学材料和《照片粘贴单》报送教务处218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材料装订顺序:

各学院(部)将每个学生须提供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后,再按照“审核情况表”的名单顺序排序上交全部学生材料。(材料包括下面(1)(2)(5)项。教育部数据比对不成功的还须交下面(3)到(4)项原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A4纸一份,不需要粘贴照片);

(2)《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见附件4或者《长春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6(在指定位置贴上照片);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东北师范大学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原件。

(5)《照片粘贴单》样式见附件5,在《照片粘贴单》上粘贴小二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 照片粘贴时要少粘一些浆糊,以方便揭取照片)。

七、教师资格证发放,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包老师

联系电话:85098393、85099268

办公地址: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教务处218室

附件1:2025年师范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体检时间安排及要求.doc

附件2:校医院体检缴费登记表.xlsx

附件3:2025年本科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上报材料审核情况表.docx

附件4: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

附件5:教师资格证书用照片粘贴单.docx

附件6:长春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3月18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03-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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