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逐步推进学校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与国际化建设,搭建教师教育比较研究平台,培养师范生创新能力、拓展师范生国际视野,学校计划开展师范生赴芬兰教育实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学校
赫尔辛基大学、坦佩雷应用科学大学、当地中小学校
二、实践时间
2026年8月4日—8月24日(暂定)
三、实践内容
教师教育类课程培训+中小学校教育见习
四、实践名额
4人
五、遴选条件
1.2023级、2024级师范生;
2.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
3.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
4.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6.实习生需有较好的英语交流及写作能力(授课语言为英语),申报时需提交CET-4、CET-6、TOEFL、IELTS等英语考试成绩单或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六、遴选程序
1.相关学院(部)组织遴选并择优推荐2人,于1月16日17:00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附件1)及推荐表(附件2)PDF版盖章电子版发至sjjx@nenu.edu.cn。
2.学校成立联合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并公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实践费用
(一)学生承担费用
1.学费2100欧元/人(约人民币17000元,随汇率上下浮动)。
2.住宿费、餐费、当地交通费约2300欧元/人(约人民币19000元,随汇率上下浮动)。
备注:以上两项费用由实习生通过指定付款平台于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支付。
3. 签证费、境外保险费及实践期间其他费用,视个人开销而定。
(二)学校资助费用
实践往返机票费用。
联系人:侯瑞、韩斯文
联系电话:85098325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赴国(境)外教育实践申请表.docx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生赴芬兰教育实践推荐表.doc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