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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生赴芬兰教育实践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逐步推进学校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与国际化建设,搭建教师教育比较研究平台,培养师范生创新能力、拓展师范生国际视野,学校计划开展师范生赴芬兰教育实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学校

赫尔辛基大学、坦佩雷应用科学大学、当地中小学校

二、实践时间

2026年8月4日—8月24日(暂定)  

三、实践内容

教师教育类课程培训+中小学校教育见习

四、实践名额

4人

五、遴选条件

1.2023级、2024级师范生;  

2.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

3.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 

4.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6.实习生需有较好的英语交流及写作能力(授课语言为英语),申报时需提交CET-4、CET-6、TOEFL、IELTS等英语考试成绩单或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六、遴选程序

1.相关学院(部)组织遴选并择优推荐2人,于1月16日17:00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附件1)及推荐表(附件2)PDF版盖章电子版发至sjjx@nenu.edu.cn。

2.学校成立联合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并公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实践费用

(一)学生承担费用

1.学费2100欧元/人(约人民币17000元,随汇率上下浮动)。

2.住宿费、餐费、当地交通费约2300欧元/人(约人民币19000元,随汇率上下浮动)。

备注:以上两项费用由实习生通过指定付款平台于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支付。

3. 签证费、境外保险费及实践期间其他费用,视个人开销而定。

(二)学校资助费用

实践往返机票费用。



联系人:侯瑞、韩斯文

联系电话:85098325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赴国(境)外教育实践申请表.docx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生赴芬兰教育实践推荐表.doc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1月14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01-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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