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课程计划和2023年春季学期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
1.大学外语课
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含日、俄语)考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00-11:20。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高等数学课
《高等数学A-2》考试时间:2023年7月4日下午13:30-15:00
《人文数学》考试时间:2023年7月4日下午13:30-15:00
《线性代数A》考试时间:2023年7月6日下午13:30-15:00
《线性代数B》考试时间:2023年7月6日下午13:30-15:00
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3.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考试时间:
2023年7月2日上午8:30-9:30(本部校区)
2023年7月2日下午13:30-14:30(净月校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时间:
2023年7月2日上午10:00-11:00(本部校区)
2023年7月2日下午15:00-16:00(净月校区)
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2。
4.《现代教育技术》考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下午13:30-15:00。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3。
《信息技术》课程考试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5.大学体育课程考试,由体育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
6.军事理论、写作课程考试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三、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
2022级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7日,其他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4日。各学院(部)在考试周期间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不得与通识教育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各学院(部)须于2023年6月19日下班前把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专业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3.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实践(实习、见习、实验等)、毕业论文类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四、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应及时通知并安排学生参加考试,安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联系。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高等数学A-2》、《人文数学》、《线性代数A》及《线性代数B》期末考试安排.doc
附件2-2023年春季学期思想政治课程期末考试安排.docx
附件3-2023年春季学期现代教育技术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