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2014毕业审核工作安排,缓毕业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并按照《关于201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4〕11号)要求审核通过的学生,毕业审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截止到6月28日之前,将确认表(见附件)和成绩档案(一式2份)报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毕业证、学位证。
二、截止到9月24日之前,将确认表(见附件)和成绩档案(一式2份)报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毕业证、学位证。
在以上时间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转入下一学年。
附件: 缓毕业学生申请毕业确认表
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