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校生: 为了规范学校公共教学楼的日常管理,合理分配公共教学资源,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现决定规范公共教学楼家教教室日常使用,要求如下: 一、家教教室申请使用人须严格遵守《东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家教教室使用条例》(见附件1); 二、家教教室使用实行预约登记制度,每学期初集中进行登记,教室申请使用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家教教室使用承诺书》(见附件2)及《家教教室使用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并将表格送至教务助理中心办公室(逸夫教学楼307室),由中心统一安排,额满为止; 三、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记录并核查家教教室使用情况,针对违反家教教室使用条例的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为方便开展本学期家教教室使用登记工作,教务助理中心将于2018年5月25日前,在综合教学楼门卫处进行教室使用集中登记办理。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家教教室使用条例.docx 2.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家教教室使用承诺书.docx 3. 综合楼家教教室使用登记表.docx
教务处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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