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现对201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时间、公布计划、自愿申请、双向选择、宏观控制”的程序进行。
各学院(部)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并公布转专业的考核规则。考核规则须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须安排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接待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咨询。
二、各专业转入或转出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
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读一年级的本科非定向生;
2.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3.已修学课程成绩及格;
4.从未转过专业;
5.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四、艺术类、体育类、学前教育、英语(中美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美合作)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
五、公费师范专业的学生可申请在公费师范专业之间进行专业调整。公费师范专业和非公费师范专业之间不能转专业。
六、转专业的时间与程序。
1.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4日,教务秘书登陆学籍服务系统提交本院转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以及考核方式等。
2.2014年4月29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审核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校园网上公布。各学院(部)向本院(部)学生传达学校转专业工作的有关规定。
3.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5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学籍服务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
4.2014年5月9日前,各学院(部)教务秘书登陆学籍服务系统对申请转出的学生,根据通识教育课程学习成绩择优进行审核。
5.2014年5月16日前,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学院(部)通过学籍服务系统查询学校审核结果并通知拟转出学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与地点。
6.2014年5月26日前,各学院(部)按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转入名单,通过学籍服务系统报送考核结果,并把通过学籍服务系统打印的《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名单》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7.2014年5月30日前,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并在校园网上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
8.2014年10月6日至2014年10月17日,学院(部)做好学生学籍材料转出、转入的准备工作,统一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七、被新专业录取的学生应认真完成原专业当学期的学习任务。无故旷考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八、学生转专业后,须按照新专业的课程计划要求修读课程。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计划规定的,经转入学院(部)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计划规定的,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录。
九、下列特殊情况的转专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1.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上述学生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部)提出建议,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可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联 系 人:刘延涛
联系电话:85098320
学籍服务系统网址:xjb.nenu.edu.cn
教务处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