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将2015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缓考)及2015年秋季学期课程免修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学生范围
1.补考:符合《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的补充规定》相关补考条件的在籍本科学生。
2.缓考:符合缓考条件并在2015年春季学期期末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在籍本科学生。
3.免修:符合免修条件的在籍本科学生。
二、考试课程范围
1.补考课程:2015年春季学期设置期末考试的必修课程。
2.缓考课程:2015年春季学期设置期末考试的课程。
3.免修课程:2015年秋季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含“两课”、健康体育与国防教育课,实验课及实践性课程。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2015年8月27日16:00至2015年9月5日16:00申请补考、免修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参看附件。
2.2015年9月7日8:00至11:30,教务秘书对参与考试的课程及学生进行网上审核。
3.2015年9月7日13:00至16:00,教务秘书对相关课程进行考务安排。
4.2015年9月9日10:00后,网上申请过补考(含免修、缓考)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及考场安排信息。
四、考试时间
1.通识教育课、教师资格教育课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至9月13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专业教育课由各学院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错开通识教育课、教师资格教育课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6日至9月13日。
3.凡涉及到参加学校集中安排实习的2012级学生的课程,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5年11月7日至11月8日。
五、成绩登录
2015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缓考)成绩及2015年秋季学期课程免修成绩登录工作,2015年9月13日前考试的课程须于2015年9月15日前完成; 2015年11月7日至8日考试的课程须于2015年11月11日前完成。
六、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必须严格执行我校相应的考核管理规定,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期末考试要求执行,不得降低标准。实行开卷考试的试卷卷面主观题不应出现书上原题。
2.教务秘书要安排好相关课程的出题、试卷的印刷及保密工作,落实考试日取送试卷人员。
3.教务秘书需及时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按各门课程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及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
联 系 人:刘延涛
联系电话:85099162
附件: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