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2018年春季学期校历安排,我校教学工作即将进入课程考核阶段。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04]38号)的要求,现将受理申请本科课程缓考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缓考的条件
凡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加期末考试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材料,方能申请缓考。
二、申请缓考的流程
1.2018年7月2日14:00-2018年7月4日16:00,申请缓考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进行缓考申请,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部)教务秘书办公室进行确认。
2.2018年7月5日10:00前,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完成对申请缓考学生的审核工作。
3.2018年7月6日16:00前,学校完成对申请缓考学生的审核工作。
三、缓考课程考试时间
缓考课程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定于2018年秋季学期第二周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须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申请缓考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2.未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办理缓考手续者,按旷考处理。
3.学生不得以夏令营的名义申请缓考。凡因参加夏令营不能按期参加考试的,一律按缺考处理,无缓考、补考资格,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如影响保研、评优、毕业等)。因弄虚作假取得缓考资格,实际去参加夏令营活动的,一旦查实,取消缓考资格,已参加缓考的取消该门课程的成绩,并取消其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联 系 人:刘延涛
联系电话:85099162
附件: 缓考申请操作说明.doc
教务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