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校生:
为了规范学校公共教学楼的日常管理,合理分配公共教学资源,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现决定规范公共教学楼家教教室日常使用,要求如下:
一、家教教室申请使用人须严格遵守《东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家教教室使用条例》(见附件1);
二、家教教室使用实行预约登记制度,每学期初集中进行登记,教室申请使用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家教教室使用承诺书》(见附件2)及《家教教室使用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并将表格送至教务助理中心办公室(逸夫教学楼307室),由中心统一安排,额满为止;
三、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记录并核查家教教室使用情况,针对违反家教教室使用条例的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为方便开展本学期家教教室使用登记工作,教务助理中心将于2018年5月25日前,在综合教学楼门卫处进行教室使用集中登记办理。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家教教室使用条例.docx
2.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家教教室使用承诺书.docx
3.
综合楼家教教室使用登记表.docx
教务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