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1.毕业资格: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所在专业课程计划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修满所在专业课程计划所要求的必修课的全部学分;毕业论文,实习成绩(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合格。
2.学位授予条件:取得毕业资格,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3.结业资格: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未达到毕业要求,按结业处理。
4.肄业资格:学满一学年(含)以上,退学的学生。
5.副修专业资格: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且修满副修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者,可以获得《东北师范大学副修专业证书》。
6.第二学位授予条件: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修满第二学位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者,可以获得《东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成立由主管教学副院(部)长任组长的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201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2.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办法》《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计划》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3.毕业资格审核不合格和没有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要详细注明原因(不及格的必修课程、所差学分等)。
4.外国来华留学的全日制本科生的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毕业审核工作程序
1.2014年5月4日—5月16日,学生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申请毕业资格,核实本人所修课程学分。
2.2014年5月19日—5月23日,教务秘书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确认本单位的专业名称和学位授予门类。
3.2014年6月6日前,学院(部)本科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单位2014届毕业生毕业审核结果提交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教务秘书将毕业审核结果提交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并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
⑴《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
⑵《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不合格名单》
⑶《2014届本科毕业生暂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名单》
⑷《2014届本科毕业生未申请毕业资格名单》
4.教务处对全校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复核,并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5.毕业生成绩档案验印和存档工作
(1)毕业生的成绩档案,一式2份,统一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验印。其中1份由教务处存入学校档案馆,1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交流学习的学生,应提供交流学习的成绩单原件(国外交流生提供的外文成绩单,须附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翻译的中文成绩单并签字验印)及《东北师范大学本科交流学习课程认定申请表》,随本人成绩档案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2)结业和肄业学生的成绩档案,一式2份,于9月19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四、相关事项
1.申请毕业(结业/肄业)的学生,须于5月30日前将需要补交的学分学费足额存入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中,学校财务处将统一扣取。
2.已满修业年限,未达到毕业条件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3.在修业年限内,不能毕业,但已符合结业条件者,本人可自愿申请结业。
4.毕业生和结业生的学历结论,学校将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予以学历注册。学位授予结论,学校将上传至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平台”予以学位注册。
5.尚未在新华社完成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的2014届毕业生,应当在5月31日前将补拍照片送至教务处学籍办。
没有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的学生,不能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学历信息不能显示和查询。
联 系 人:刘延涛 鲍乃源
联系电话:85098320 85099162
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网址:http://dsjx.nenu.edu.cn
教务处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