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将2017年秋季学期课程补考(缓考)及2018年春季学期课程免修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学生范围 1.补考:符合《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的补充规定》相关补考条件的在籍本科学生。 2.缓考:符合缓考条件并在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在籍本科学生。 3.免修:符合免修条件的在籍本科学生。 二、考试课程范围 1.补考课程:2017年秋季学期设置期末考试的必修课程。 2.缓考课程:2017年秋季学期设置期末考试的课程。 3.免修课程:2018年春季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含“两课”、健康体育与国防教育课,实验课及实践性课程。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2018年3月2日10:00至2018年3月6日16:00申请补考、免修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参看附件。 2.2018年3月7日8:00至11:30,教务秘书对参与考试的课程及学生进行网上审核。 3.2018年3月7日13:00至16:00,教务秘书对相关课程进行考务安排。 4.2018年3月8日14:00后,网上申请过补考(含免修、缓考)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及公共课考场安排信息。 四、考试时间 1.通识教育课、教师资格教育课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至3月11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专业教育课由各学院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避免与通识教育课、教师资格教育课考试时间冲突),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至3月19日。 五、成绩登录 2017年秋季学期课程补考(缓考)成绩及2018年春季学期课程免修成绩登录工作,须于2018年3月23日前完成。 六、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必须严格执行我校相应的考核管理规定,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期末考试要求执行,不得降低标准。实行开卷考试的试卷卷面主观题不应出现书上原题。 2.教务秘书要安排好相关课程的出题、试卷的印刷及保密工作,落实考试日取送试卷人员。 3.教务秘书需及时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按各门课程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及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
联 系 人:刘延涛 联系电话:85099162
附件: 操作说明.doc
教务处2018年3月1日
2025-01-12 10:46:42
关于开展“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 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01-07 15:53:13
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生赴芬兰教育实践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12-16 11:16:12
关于2024年12月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2024-12-16 11:13:44
关于开展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东北师范大学组团院校“同上一节《国家安全教育》课”(第四讲)活动的通知
2024-12-12 09:12:54
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