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关于2025年东北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实践育人质量,现开展本科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十佳实习生”:10人。

“优秀实习生”:2022级实习生人数的3%。

二、评选范围

2022级参加教育实践或专业实践的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1.实践表现突出。能够高质量按时完成实践任务,积极参与实践展示活动,实践过程中能力和综合素质进步较明显。

2.热爱实践工作岗位。实践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主动学习专业知识,注重锻炼职业素养和职业情怀。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学校和基地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四、评选流程

1.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按推荐名额(附件1)推荐,推荐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于11月23日前将《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和《申请表(附件3)》(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sjjx@nenu.edu.cn。

2.学校评选。学校组建评审专家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本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各类奖项均可少额或空缺。原则上,未入围“十佳实习生”的“十佳实习生”参选者可被评为“优秀实习生”,不占用“优秀实习生”原有名额。

3.学校表彰。学校对评选出的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以评选工作带动实践的研习与反思质量的提升,以评选工作推动实践工作的总结与改进。

2.各学院(部)要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优先推荐集中实践的学生。

3.各学院(部)要注重发挥优秀实习生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宣传报道、案例分享、经验交流会、党课、团课以及班会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和宣传。

联 系 人:侯瑞

联系电话:85098325

附件1 推荐名额表.docx

附件2 推荐汇总表(内含2个工作表).xlsx

附件3 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11月13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11-13     阅读次数:     
近期公告

2026-01-14 08:27:39

关于2026年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生赴芬兰教育实践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6-01-04 14:15:02

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选课取消课堂的通知

2025-12-25 15:11:47

关于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本科优秀实习生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5-12-23 10:24:42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缓考工作的通知

2025-12-19 14:38:57

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