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5]7号
为了落实我校“宽口径、厚基础、精专业、多出路”的人才培养思路,鼓励各学院积极创造条件将专业教育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放,促进大类平台课程建设,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根据《东北师范大学跨学院课程课时酬金补贴办法》,确定跨学院课程课时酬金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所有接收外院学生的课程。
二、补贴标准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及教师教育课程
(1)思想政治教育、大学外语、大学体育等课程按编制的方式划拨相关开课单位。
(2)其它课程。
补贴金额=课程教学时数*每课时酬金标准*班级规模系数。
班级规模系数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__local/8/A9/89/803C8CD08F0262B9F8EA4E8AB0C_679A70FF_65A7.png)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补贴金额=课程教学时数*每课时酬金标准*班级规模系数。
班级规模系数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__local/4/62/9B/E921A4B33C1F3E823DA3D2C8393_AF5C9A76_6671.png)
3、专业教育课程(含大类平台课程)
(1)以理论讲授为主的课程
补贴金额=(课程理论教学时数*2+课程实验教学时数*4)*每课时酬金标准*班级规模系数*跨学院选课补贴系数。
班级规模系数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__local/F/BB/4E/8F1CD653ACE04A2CF2186561B88_F2306EE6_6562.png)
跨学院选课补贴系数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__local/2/66/16/6595AB552109D9C745A485FCD67_B2F18736_5594.png)
注:跨学院补贴系数保留小数点3位
(2)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程
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程不按照教学班(或实验分组)进行补贴,统一以开设的课程(以课程编码为准)为基本单位进行补贴。
补贴金额=课程实验教学时数*4*每课时酬金标准*外学院选课人数/60。
三、相关说明
1、跨学院课程课时酬金补贴以开课单位为单位统一结算,由各开课单位自主支配。各开课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发给任课教师的课时酬金。
2、通识教育选修课课时补贴标准为每标准教学班每学分1000元;其它课程课时补贴标准为每标准教学班每课时35元。通识教育选修课标准教学班人数为150人,其它课程标准教学班人数为100人。
3、为了促进小班上课,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原则上每教学班人数不得超过150人。
4、该说明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5、该说明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