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描述

一、学院(部)根据学校“助教岗位批准计划表”及相关要求聘任我校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担任部分本科生理论课教学任务。

二、学院(部)须根据助教岗位工作职责予以指导和监督,并及时了解和检查助教工作情况,对助教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