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为普通课题。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应是正在我校从事本科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以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的科研院所专职人员。
  1.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课题名称可做适当调整。如选择“指南”之外课题,须具有较高研究价值,且应申报重点课题,并于9月1日前向学校申请,学校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
  2.本年度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内容及结项成果能解决的问题领域,划分学校宏观、学院(系)中观和教师微观三个层面。
  3.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4.事关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课题,视情况采取揭榜挂帅或委托等形式进行。
  5.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不予立项。
  6.在符合基本条件下,仅限“图书馆人才储备库”人员(研究型、管理型、专家型)申报图书馆类教改课题。
  7.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条件和保障。申报课题应扎根中国大地,注重解决本校、本省教育教学难点重点问题,为实现教育强省建设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申报名额与要求
  1.每学院(部)限报2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各1项),跨学院(部)课题占用主持人所在学院(部)名额。我校限报20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12项)。
  2.申报重点课题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申报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另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的也可作为主持人申报一般课题,但须有2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
  3.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申报两个及以上课题。若在申报之日前有主持立项(在研)的省级教研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4.课题组成员原则上注重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非一线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的比例不应超过课题组成员总数的30%。
  5.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课题。
  6.凡被取消省级课题资格的主持人2年内不得申报主持本次教改课题。
  7.若主持人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如调离学校、两年内拟退休、外出学习超出1年等情况,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8.项目申报名额已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项目,研究生项目不再单独申报。
  三、建设周期与经费
  1.课题立项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
  2.学校给予重点课题2万元/项,一般课题1万/项的经费支持。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教师个人申报,学院(部)推荐,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立项申请汇总表,并排序。
  (二)提交材料如下:
  1.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2.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
  3.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佐证材料(见附件4);
  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7: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yangz640@nenu.edu.cn,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送到教务处228室。
  五、课题管理
  (一)过程管理
  1.教改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使用课题研究经费等。  
  2.学校负责课题管理。建立课题中期检查制度,自立项之日起满1年后,学校组织中期检查。
  3.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课题组成员和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需由课题主持人在课题中期检查时,说明变更情况和原因,由所在学院(部)签署明确意见,学校审批。成员调整比例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20%;成员调整需在中期检查前完成,中期检查后,不允许再进行成员调整。
  (二)结题管理
  1.结题时限。一般课题应在2年内结题,重点课题应在3年内结题。仅以咨询报告作为结题形式的课题,研究时间不能超过1年(专项明确条件和标准)。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按时完成课题任务。
  2.成果形式
  (1)重点课题:结题研究报告+1篇论文(须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刊发于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咨询报告或成果采用证明(正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著作(教材、编著、专著、译著,须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课题名称与编号,出版社须是B级及以上出版社。
  (2)一般课题:结题研究报告+1篇论文(须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刊发于复合影响因子≥0.2的期刊)/咨询报告或成果采用证明(副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著作(教材、编著、专著、译著,须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课题名称与编号,出版社须是B级及以上出版社。
  同时所有课题均须在以下4项中至少选择2项完成,且必须与课题研究相关(可在此要求之外另行添加其它预期成果):
  ① 至少总结3个教学案例;
  ② 至少参加1次创造教育示范课堂展示活动;
  ③ 至少制作3个微课;
  ④ 申报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3.学校组织结题验收。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将取消主持人两年内申报教改课题的资格。学校根据课题完成情况择优给予后续支持。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应重视此项工作,结合综改(三期)工作整体设计,加强统筹规划,认真开展课题推荐工作。
  (二)教改课题立项结果作为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和综改(三期)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杨志   张丹     联系电话:85099348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8-28     阅读次数:     
近期公告

2023-09-11 10:47:04

关于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名单的公示

2023-08-28 16:23:03

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10-07 09:53:34

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

2020-11-17 18:11:51

关于开展2018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项和2019年度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11-09 17:37:01

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