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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并地理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及遴选新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40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总结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成果,迎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验收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和标准

 1.验收范围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

地理科学学院:地理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验收标准

验收依据《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基本条件》(见附件2)。

二、验收办法

1.各学院认真对照验收标准进行自我检查与评估,全面总结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并形成自评报告。

2. PPT演示文稿(项目完成人汇报8分钟,专家现场提问2分钟)。主要包括实验教学中心的总体情况及相关建设佐证材料,要求体现中心设备、环境全貌和支撑材料。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根据验收材料、答辩、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要求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专家讨论评议情况,形成学校验收意见。

4.相关单位根据学校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后,报送省教育厅接受验收评估。

三、验收材料申报

《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基本情况表》和自评报告纸质材料(一式六份)请于92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公室22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engw764@nenu.edu.cn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85099268

附件:1.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和遴选新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2.《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基本情况表》

3.《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基本条件》


教务处

2014916


发布单位: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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