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06号)》《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经团队申报,所在单位评审和公示,学校专家组评审,拟推荐《找优势 促成功 获自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十五年探索》等8项教学成果申报2022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
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实行异议制度,各单位和个人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2022年8月1日-8月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丹
联系电话:85099348、13009127168
教务处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