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度教改研究重点课题结项验收和2019年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项和2019年教改研究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一)结项范围 2018年立项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含2017年立项未结项的课题)(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范围 2019年立项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见附件2) 二、具体要求 具体参见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度教改研究重点课题结项验收和2019年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和《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4)。 另外,课题结项要求: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 三、材料提交 (一)结项材料 1.结项验收书(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见附件5),一式10份; 2.立项申请书复印件,一式10份; 3.结题报告(无具体格式要求),一式10份; 4.课题研究成果佐证材料(论文等其他成果材料),一式10份; 5.汇报PPT,时长7分钟,答辩3分钟。 以上结项材料请于12月11日(星期五)17:00前将(1)-(4)项材料纸质版(装订要求见附件6)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电子版和汇报PPT发送至:liuyx732@nenu.edu.cn。 (二)中期检查材料 1.省级教改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5份(无需加盖学院公章),课题负责人签字,左侧装订; 2.课题进展佐证材料,一式5份,加装封面页,无具体格式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如内容较多,须添加目录页。按照课题进展要求,佐证材料是必须提供内容; 以上中期检查材料见附件7,请于2020年11月30日(周一)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中期检查表电子版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学院名称”的方式命名,发送至:liuyx732@nenu.edu.cn。 四、其他 (一)结项验收 1.2017年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一般课题必须在本次结项验收,否则按撤项处理。 2.按《实施方案》规定,本年度不能结项的2018年立项的重点课题,可于2021年申请结项。 (二)中期检查 1.请各课题组和所在学院(部)高度重视,做好中期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课题研究后续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有“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课题组成员、预期成果”的变更,需在中期检查表中申请说明。中期检查后,如无特殊情况,将不再允许申请变更。 联系人:刘英霞 刘 佳 联系电话:85099348 附件:1.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doc 2.2019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名单.doc 3.关于组织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度教改研究重点课题结项验收和2019年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4.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试行).doc 5.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rar 6.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材料装订要求.doc 7.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及佐证材料(封面).rar
教务处2020年11月17日
2024-05-15 08:50:18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改课题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8-28 16:23:03
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10-07 09:53:34
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
2020-11-17 18:11:51
关于开展2018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项和2019年度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05-27 17:08:55
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