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校实践教学工作改革,展现实践教学一线教师的担当作为、潜心实践育人的精神风貌,加强示范引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实践育人标兵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推荐类别
1.教育实践育人标兵:参加2024年教育实践实地指导工作的我校在职教师。
2.专业实践育人标兵:参加2024年专业实践指导工作的我校在职教师。
3.学科竞赛育人标兵:参加2024年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工作的我校在职教师。
三、推荐名额
每学院(部)推荐2名指导教师参加实践育人标兵评选(类别自选),推荐实地指导优师计划城乡双实践的指导教师不占学院(部)名额。
四、评选条件
(一)教育实践、专业实践育人标兵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对实践育人工作有深入的思考及研究,并践行于实践教学工作中。
3.能够创新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实践指导,高质量完成实践指导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及较强的指导能力。坚守工作岗位,指导工作能够得到实习生和实践基地的高度认可。
4.教育实践育人标兵:积极承担学校实验区建设相关工作,帮助实验区开展研修、培训等活动。专业实践育人标兵:积极承担学校实验区建设或学院(部)实践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二)学科竞赛育人标兵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对竞赛育人工作有深入的思考及研究,并践行于学科竞赛指导工作中。
3.能够高质量完成学科竞赛的指导及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及较强的指导能力。
4.所指导参赛学生或团队在本年度国际级、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奖。
五、评选程序
1.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应优先推荐实地实践指导教师,并于11月27日(星期三)前将电子版推荐表(见附件)和其他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sjjx@nen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校评选。现场评审,采用PPT汇报和现场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PPT汇报5分钟,专家组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以评选工作推动对实践教学工作的总结与改进。
2.各学院(部)要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推荐对实践教学投入大、教学成效显著的教师参加评选;要加大向实践教学一线教师的倾斜力度,尤其是要向在长春地区以外实地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倾斜;要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
3.各学院(部)要加大对获奖教师的宣传力度。获奖教师需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特别是在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联 系 人:侯瑞 张拓
联系电话:0431-85098325
教务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