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各学院(部):
2015年秋季学期成绩录入工作已基本结束,学生可以通过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询到相应成绩。根据《东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要求,现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试卷查阅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面向对象
对2015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结果存在疑问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核查时间
2016年2月24日-2016年3月11日。
三、工作步骤
(一)学生核查成绩流程
1、3月4日前,对课程考核成绩有疑问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网上提出试卷查阅申请,打印《东北师范大学试卷查阅申请单》签字后交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2、3月7日前,学院教务秘书对学生申请汇总后,转交各开课单位所在学院进行核查。
3、3月11日前,开课学院联系相关任课教师完成试卷核查工作。其中核查无误的,由开课单位把核查结果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反馈给学生;确属试卷评阅人阅卷失误需要更正的,开课单位将《东北师范大学试卷查阅申请单》、更正试卷的复印件以及其余相关说明材料汇总后报送学校进行审核。
4、学校审核无误后,核查结果由开课单位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并由学生所在学院向学生反馈,学生也可以登录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四、相关要求
1、教师对成绩录入有异议的可以登录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提出成绩修改申请。
2、各学院需高度重视试卷查阅工作,确保课程考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不得无故不受理学生的试卷查阅申请。
3、核查试卷必须经开课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批准,由任课教师、教务秘书、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和教务委员会的一名成员共同进行核查。并在核查结果处签字(盖章无效)。
4、试卷核查处理工作要求2016年3月11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延涛
联系方式:85099162
附件:
1、学生申请试卷查阅操作文档
2、教师申请成绩修改操作文档
3、各单位教务秘书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
教务处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