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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试卷查阅工作的通知

全体学生、各学院(部):

2015年秋季学期成绩录入工作已基本结束,学生可以通过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询到相应成绩。根据《东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要求,现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试卷查阅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5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结果存在疑问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核查时间

2016224-2016311日。

三、工作步骤

(一)学生核查成绩流程

134日前,对课程考核成绩有疑问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网上提出试卷查阅申请,打印《东北师范大学试卷查阅申请单》签字后交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237日前,学院教务秘书对学生申请汇总后,转交各开课单位所在学院进行核查。

3311日前,开课学院联系相关任课教师完成试卷核查工作。其中核查无误的,由开课单位把核查结果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反馈给学生;确属试卷评阅人阅卷失误需要更正的,开课单位将《东北师范大学试卷查阅申请单》、更正试卷的复印件以及其余相关说明材料汇总后报送学校进行审核。

4、学校审核无误后,核查结果由开课单位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并由学生所在学院向学生反馈,学生也可以登录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四、相关要求

1、教师对成绩录入有异议的可以登录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提出成绩修改申请。

2、各学院需高度重视试卷查阅工作,确保课程考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不得无故不受理学生的试卷查阅申请。

3、核查试卷必须经开课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批准,由任课教师、教务秘书、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和教务委员会的一名成员共同进行核查。并在核查结果处签字(盖章无效)。

4、试卷核查处理工作要求2016311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延涛

联系方式:85099162

附件:

1、学生申请试卷查阅操作文档

2、教师申请成绩修改操作文档

3、各单位教务秘书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

 

 

 

 

教务处

2016224

 

发布单位: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2-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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