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省分社关于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由新华社吉林省分社对我校201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进行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一、采集对象
全体2015届本科毕业生。
二、时间、地点
1.本部校区
时间:4月12日(周六)8:00—12:30
地点:逸夫教学楼一楼二教、三教
2.净月校区
时间:4月13日(周日)8:00—11:30
地点:传媒科学学院(东楼)229、233
三、照相费用
2015届学生每人缴纳人民币20元整,由辅导员统一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免冠,不许戴眼镜、化妆、佩戴头饰和首饰。
2.穿带领子的浅色服装。因为背景为天蓝色,不宜穿浅蓝色衣服。
3.脸部有新伤痕等影响照相效果的,应当缓照。
五、核对2015届毕业生数据
1.年级辅导员于4月4日(周五)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2015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组织学生核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在信息采集时交回。
2.辅导员在《2015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备注中注明未参加信息采集的学生。
六、补拍
1.未参加信息采集的学生,须个人联系新华社吉林省分社进行补拍。
新华社吉林省分社联系人:高崇
电话:0431-88463090
地址:长春市东中华路913号(火车站乘62路车,东朝阳路下车,沿东中华路,往右(西)走大约1000米)
补拍时间:4月的每个周五下午:13:00—16:00
2.因在外地不能参加本地信息采集的学生,可以就近联系当地新华社分社进行信息采集。(需提供1.学校代码:10200;2.学号;3.身份证号)
补拍照片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刘延涛 收
七、工作要求
1.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是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信息用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照片用于粘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各学院要使全体学生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将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年级辅导员应尽一切努力与不在校学生取得联系,争取每个学生都能按时参加拍照。
2.年级辅导员组织学生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拍照。
3.参加拍照的学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
4.因个人原因影响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的,责任自负。
联 系 人:刘延涛
联系电话:85098320
附件:2015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安排一览表
教务处
2014年4月2日
文字责任人:洪敬辉 签发人:邵长路
附:
2015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安排一览表
日 期
|
学 院
|
人数
|
时 间
|
组别
|
地 点
|
4月12日
(周六)
|
教育学部
|
183
|
8:00-8:40
|
第
一
组
|
逸夫教学楼一楼
第二教室
|
物理学院
|
182
|
8:40-9:20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91
|
9:20-9:50
|
运动 民族
|
91
|
9:50-10:20
|
外国语学院
|
188
|
10:20-11:10
|
历史文化学院
|
166
|
11:10-11:50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57
|
11:50-12:0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40
|
8:00-9:10
|
第
二
组
|
逸夫教学楼一楼
第三教室
|
生命科学学院
|
149
|
9:10-9:40
|
化学学院
|
157
|
9:40-10:10
|
地理科学学院
|
141
|
10:10-10:40
|
文学院
|
公费师范
|
146
|
10:40-11:20
|
师范 新闻
|
133
|
11:20-12:00
|
合 计
|
1924
|
4月13日
(周日)
|
外国语学院
|
176
|
8:00-8:40
|
第
一
组
|
传媒科学学院东楼229教室
|
商学院
|
150
|
8:40-9:15
|
经济学院
|
172
|
9:15-9:50
|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107
|
9:50-10:20
|
政法学院
|
186
|
10:20-11:20
|
环境学院
|
50
|
11:20-11:30
|
美术学院
|
美术 雕塑
|
219
|
8:00-9:00
|
第
二
组
|
传媒科学学院东楼233教室
|
艺术设计
|
174
|
9:00-9:40
|
音乐学院
|
160
|
9:40-10:20
|
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
|
89
|
10:20-10:50
|
传媒科学学院
|
158
|
10:50-11:30
|
合 计
|
1641
|
总 计
|
35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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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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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