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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

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的一项重要实践环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形式。为进一步促进教学实验室建设,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15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资格

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验教学中心及教学实验室。以学院(部)为单位申报,每单位限申报一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室的建设项目单报。

2.建设思路和要求:

各学院(部)需进一步提升教学实验室的建设理念、明确建设思路、把握建设重点:将建设重点由常规建设转向特色建设;由传统的仪器设备的更新转向新理念、新思路指导下的新型实验中心建设;突出公共实践平台或专业实践平台的建设亮点;并加快公共实验室整体信息化建设。

3.建设内容

(1)新理念、新思路指导下的实验中心特色建设。

(2)项目重点支持更新实验内容,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所需的实验条件建设。(拟在教学计划中新增实践性课程需通过学院部教授委员会论证,并提交论证报告、“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和“仪器设备在未来三年内的利用率测算报告”)。

(3)本科教学计划内已有的实验课程特别是专业基础与专业主干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所需的教学条件建设。

4.经费管理

(1)申报额度: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含建设单位)申报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含建设单位)申报额度不超过80万元,其他实验教学中心及教学实验室申报额度不超过60万元。

(2)支出范围: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教学软件及仪器配套软件购置(不含图书资料及耗材)。各学院部应尽量减少通用设备的购置比例。

5.建设进度

2015年12月10日,“建设项目”截止,学校收回逾期未使用经费。学校将根据“建设项目申报书”验收建设成果。本年项目经费使用率量如低于50%,将被降低第二年项目申报额度。

6.立项办法

(1)申报

申报单位总结以往建设工作,填写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见附件1),并通过学院部组织的专家论证,院长签字,将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十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提交至教务处综合办公室(校部行政楼226室)。

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9月26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2)评审

各建设项目单位按“现状与差距、目标与方案(包括实验项目设置、仪器设备配置、实验教学组织、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等)、建设条件保障(建设用房落实、配套经费等)、建设成效(建设成果、使用效益)”等准备汇报材料,每一个建设项目的陈述时间为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评审会包括:答辩、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要求对相关项目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专家讨论评议并确定立项项目及批准经费额度。评审会安排在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具体要求

(1)建设项目不得与2015年度修购专项资金本科教学实验室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重复。2015年度修购专项资金本科教学实验室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须参照本通知的要求准备参加评审。评审时间安排在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学院部要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对实验教学的要求,认真组织规划。

(3)各学院部要做好顶层设计,应着眼未来三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申报2015年度建设项目。协调好各学科各专业之间的发展。鼓励跨学科基础实验室建设、开放实验室建设和跨学院跨专业共享实验室建设。

(4)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的作用,同时鼓励各单位外聘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

(5)建设项目要在全院教师中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公开征求意见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85099268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4年9月17日


发布单位: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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