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文件和《东北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学校近期将对我校本部校区相关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普通话测试范围
1.东北师范大学测试站只负责我校在校学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2.本次测试主要针对本部校区的学生,上次测试未通过的学生也可以报名。2012级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必须参加测试;2012级非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和未参加测试的2011级在校本科生及交流生、我校教师自愿报名参加测试。
3.在校研究生网上报名后,到研究生院现场确认,交费,详见研究生院培养处通知(咨询电话:85099602或84536062)。
4.我校播音与主持专业(预取得一级甲等证书的)学生及在校的外籍留学生不在此次测试范围之内。
二、网上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地址:
普通话报名以后都是到《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统一报名。网址:
http://jl.cltt.org/Web/SignUpOnLine/Default.aspx
选择“东北师范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考生一定要选择正确,否则会报不上名。
2.报名时间:9月25日开始至10月8日结束。(参加实习的同学另行安排时间进行报名)
3.报名时注意事项:
(1)带*标记和联系电话为必填写项,其它项可不填写。
(2)“证件类型”一栏要求选“身份证”,不得填写其它证件号码。报名网要求考生三个月内不得重复报名。
(3)“从事职业”一栏要求选填:师范生、非师范生
(4)“所在单位”一栏要求填:东北师大**学院(学院可简称,不要填写专业)。 研究生填:东北师大研究生院**学院(学院可简称,不要填写专业) 只填写学校不注明学院者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测试日期”:不以报名网上日期为准,具体测试时间以教务处公告为准,预计测试时间为11月15、16日。为方便考试管理,要求考生一定按批次报名。批次报错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本科生报第4批次;
研究生院、在校教师报第5批次。
(6)上传电子照片:要求按正确的比例(像素390×567)上传。(要求必须为正规照相馆拍摄的白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不接受自制照片。证件照要求:着装严谨、不能戴眼镜、项链、发夹、双耳露出)。
(7)特别注意:对于“所在单位”填写信息不全者、不按正确批次报名者因无法识别学院,将被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上传照片如不是白底彩照或是自制照片,或上传照片失真不合符要求也将被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报名批次报错也将取消报名资格。请考生一定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信息。
(8)个别上次普通话考试没通过,想尽快获得证书的同学也可到省语委考试中心报名,参加考试。(省语委在人民大街6755号,省实验中学与物贸宾馆中间,吉林省教育学院楼内704室,联系电话:85317752)。已在省测试中心报名,想回师大报名的同学,可在原报名信息中用学生证号码把之前报名的身份证号码替换出来,然后用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即可,不用再打电话向省语委一一提出申请。
4.报名确认
(1)10月14日左右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报名名单.各学院教务秘书组织学生核对各自报名信息,修正信息。未报上名字的同学可再一次重新报名,10月17日报名截止。同时再次报名后如果报名信息不合格而再次被删除报不上名字的同学后果自负。(报名网再次打开到10月17日,供学生修改信息)
(2)17日网上报名结束后,于20日学生到本学院教务秘书处交款。各学院不允许接收外校人员报名。
(3)各学院教务秘书按10月20日在教务处网站新公示的报名名单收费,同时学生本人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
(4)各学院教务秘书将报名费于10月23、24日下午3点前交财务处,同时将发票和核对后有学生签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名单》交到教务处综合办公室(校部楼226房间电话:85099268联系人:包老师)。
(5)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名单》,确认学生网上报名信息。报名被确认后,才正式完成网上报名。
三、测试收费标准
学生85元(报名10元、培训费50元、测试费25元);教师95元(报名10元、培训费50元、测试费35元)。详见吉林语言文字网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方法
学校测试站使用国家文字工作语言委员会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题库提供的试题对测试者进行现场抽签,上机测试。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学校普通话测试站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各学院测试员,请各学院配合。测试员选派由主管教学院长负责。
2.教材:请到吉林大学出版社(外文书店南侧向东100米、吉大附小院内)三楼发行部购买,联系电话89580029。
3.培训、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学生可以自行上网进行模拟训练。网址:http://ishare.iask.sina.com.cn/f/23623146.html;http://www.isay365.com/
教务处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