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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东北师范大学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函件

教务处[2014]19号

                                                                                      

 

关于印发《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现将《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东北师范大学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管理办法》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1.《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2.《东北师范大学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4 9 15

 

 

                                                                

文字责任人:洪敬辉                        签发人:邵长路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学籍注册,并办理学生证。

二、学生证是我校在籍学生的身份证件,限本人使用。

三、学生证不得涂改,严禁转借他人。

四、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时,按规定时间到学院(部)报到办理注册手续,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后生效。

五、学生因学籍异动离校时,需将学生证交回学校予以注销。

六、学生证应妥善保管,谨防遗失或被他人冒用。遗失学生证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因学籍变动或学生证破损,可申请换发学生证。

八、学生遗失学生证,可申请补办。

九、换发或补办学生证,交纳工本费。

十、学生证乘车区间的填写,家在长春市外的学生,应填写距离家庭所在最近的火车站名作为乘车区间。父母分住两地的学生,可选定其中一处地址作为乘车区间。填写后不得更改。如家庭地址变动,需要更改时,须提供父母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办理变更手续。

十、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1、不如实填写信息,擅自涂改、伪造学生证者;

2、弄虚作假,致使一人持有多个学生证者;

3、借用他人学生证或转借学生证给他人购买优惠火车票者。

 

 

 

东北师范大学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高校在籍学生假期回家探亲休假乘坐火车实行优惠政策。可凭学生证购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一、购买条件

1、我校在籍本科学生。

2、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二、学生火车票优惠时间

学生票限定在寒假(121331)、暑假(61930)期间发售,其它时间不发售学生票。

三、火车票优惠范围

学生票的发售范围包括普通硬座票、普通卧铺票和动车组车票。购买普通硬座享受半价优惠;由于卧铺的价格是包括了硬座和铺位价格在内,所以购买卧铺的票价为原有的铺位价格减去硬座票价一半;动车组一等座不享受学生票优惠,二等座位享受公布票价的75%优惠。

四、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购买和充值

学生凭学生证购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每张7元,在学校统一购买。因个人原因造成“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损坏,一般不予补售。

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每充值一次,最多只能购票4次。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充值。

五、学生证丢失后补发的学生证,补发证当年不予发售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发布单位:学籍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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