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强化对本科生的学业管理,学校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成绩学业预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预警名单
教务处通过本科教学服务系统对学生学业预警情况进行筛查,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于9月29日下发至学院(部)。
二、制定学院(部)帮扶细则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东师校发字[2019]112号)(见附件)自2019级学生开始执行,学院(部)应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学院(部)须制定帮扶方案,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由书记、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于2019年10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y462@nenu.edu.cn。
三、警示、联动与帮扶
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成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部)应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做好家校联动,共同深入了解被预警学生的学业问题,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进行针对性帮扶。
教务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