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评审办法》《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团队申报、单位公示和推荐,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40项教学成果进行了通讯评审和现场评审,评选出2024年校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0项,一等奖16项。现予以公示。
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评审办法》相关规定,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各单位和个人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送至教务处228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于尧
联系电话:85099348
教务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