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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成绩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强化对本科生的学业管理,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预警名单
  学业预警名单确认工作通过校、院两级筛查形式进行。
  (一)学校筛查:教务处通过本科教学服务系统对学生学业成绩按照预警条件进行计算,初步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2023年春季学期共311名学生受到学业警示,88名学生受到退学警示,具体名单将于10月20日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发送至学院(部)。
  (二)学院(部)核查:各学院(部)针对学业预警名单进行核查,向被预警学生下达《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确认书》(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确认书》经学生本人签字后,由学院(部)回收留存。预警学生确认后学院(部)在教学服务系统中修改审核状态、导出并打印《2023年春季学期学业预警名单核查表》(操作说明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10月25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二、警示、联动与帮扶
  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成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部)预警帮扶方案,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做好家校联动,共同深入了解被预警学生的学业问题,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进行针对性帮扶。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10-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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