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莆田市教育局与我校签署的“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委托培养项目合作协议”,学校现将与莆田市教育局联合开展“莆田市公费师范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拔培养对象。
二、遴选对象
相关专业2020级非公费师范生。
三、遴选名额

四、基本要求和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有较强的从教潜质,乐教、适教,有志于到莆田市长期从教。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和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已修学分符合教学计划要求,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及格。
五、遴选流程
1.学生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5月13日前向所在学院(部)递交申请表(附件1),学院(部)进行审核。
2.学院(部)初试:学院(部)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学生实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需包括学科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5月19日前,学院(部)按照1:2的录取比例将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创新实验区建设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jjx@nenu.edu.cn。
3.莆田市教育局面试考核:根据学院(部)初试结果以及莆田市招生计划,莆田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从教潜质和专业能力考核等(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相关说明
1.拟申请“莆田公费师范生”的学生应慎重考虑,须提前了解莆田市基础教育概况(附件3)及《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附件4)相关内容,选拔结果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学生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协议一经签订,不得随意违约。
2.所在学院(部)须高度重视本次遴选工作。在遴选工作结束后应组织学生召开专门会议,介绍该专业及公费师范生培养相关情况,安排好相关教学事宜。
联系人:侯瑞、张拓
联系电话:85098325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