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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4年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及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

为充分做好2014年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准备工作,请各相关学院(部)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及学生名单。

、教育实习时间

1.赴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进行集中实习的时间为2014年9月3日——10月31日(实习师生9月2日返校,3日出发赴实验区教育实习)。

2.在其它地区进行教育实习的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11月7日。

二、教育实习方式

本年度教育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方式进行。分散实习方式只适用于各专业中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此部分学生实习地点由学生本人自行联系。

教育学部各专业、教育技术学、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因专业的特殊性,由各相关学院(部)自行建立教育实习基地,安排教育实习工作。

其他各公费师范专业实习地点全部设在我校“实验区”内的中学,按“县域集中、混合编队、巡回指导、多元评价”的原则组织进行。

二、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遴选原则

1.学科教学论教师原则上要承担实习指导教师任务;

2.讲师以上职称;

3.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4.责任心强,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教育实习指导教师人数

指导教师人数原则上按本部门参加集中教育实习的公费师范专业学生人数1:20左右选派;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遴选尽可能考虑男女比例平衡。

请各相关学院(部)按照上述要求,上报参加教育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请于66日前发至邮箱:chenf412@nenu.edu.cn

联系电话:85098325 

     附件1:各有关学院(部)分散教育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各有关学院(部)集中教育实习学生人数及指导教师人数.doc

     附件3: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教师教育研究院

2014528

 

发布单位:教师教育研究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5-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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