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教育部建立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43号)要求,学校编制了《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现予以公布。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务处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