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东北师范大学
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已经批复。为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实验教学环境,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制定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执行方案)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原则
1.严格遵守《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及《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2.作好各类实验仪器的市场调研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一),咨询学院教务委员会后,报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2.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后,须在学院(部)网站和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公示,要求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学院(部)须于3月27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学校备案。纸质版材料(两份)送至本部校区综合行政楼教务处综合办公室2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aozm394@nenu.edu.cn。实施方案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建设阶段。
三、注意事项
1.原则上2017年10月30日前建设资金须执行完毕。逾期剩余资金学校将收回,并将影响相关学院(部)2018年建设资金的批复额度。
2.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招标等相关方面的规章制度。
联系人:包振民
联系电话:85099268
附件:
1.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修购专项资金项目批复额度明细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2017年修购专项资金项目批复额度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