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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大学英语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大学外语教学计划》的要求,现将2017年春季学期大学英语成绩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主体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
  二、成绩认定条件
  1.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的学生可申请认定不及格的大学外语相应课程(含听力)的成绩,成绩以重修课程方式记录。对应重修课程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四级:按四级成绩折算成百分数后×1.1计算。
  (2)六级:按六级成绩折算成百分数后×1.2计算。
  2.校内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大学英语读写”或“综合英语”成绩的“期末成绩”部分,可通过本科教学服务系统中的“成绩信息”进行查询)不低于60分的学生可申请认定不及格的大学外语相应课程(含听力)的成绩,成绩以重修课程方式记录,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二、申请与资格审核
  1371000391600,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后,进入【考试管理】模块单击【专项课程免修申请】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提交四六级成绩证明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界面截图)。逾期未报名者取消本学期成绩认定申请资格(报名具体流程参见附件)。
  2315日前,学校完成成绩认定核查审批工作。申请成绩认定的学生可登录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看成绩认定结果。

  教务处联系人:刘延涛
  联系电话:85099162
  大学外语教研室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85099673

  附件: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教务处
201736

发布单位: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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