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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与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落实《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计划》(东师校发字[2015]17号),进一步推动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促进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学校决定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与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

1.《“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中期检查表》(附件2);

2. 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3. 汇报PPT(汇报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电子版光盘(或优盘)一份,于6月3日前提交。

(三)评审

定于6月7日13:30在校部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会议。

 

二、2016年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

(一)申报范围

招收公费师范生的各专业。2015年已立项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可申报专业名单见附件3)。

(二)经费额度

按照评审结果,项目建设经费为5-10万元不等。

(三)材料提交

1.《“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4,一式七份);

2. 汇报PPT(汇报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

以上材料于4月1日前提交。

(四)评审

定于4月6日13:30在校部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立项评审会议。

 

三、2015年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5)。

(二)材料提交

1.《“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2. 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3. 汇报PPT(汇报时间10分钟)。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电子版光盘(或优盘)一份,于6月3日前提交。

(三)评审

评审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2016年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

(一)申报范围

每个培养公费师范生的专业限报一门学科教师教育课程。2015年已立项的课程不再重复申报。

(二)项目经费

按照评审结果,项目建设经费为2-5万元不等。

(三)材料提交

1.《“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7,一式七份);

2. 汇报PPT(汇报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

以上材料于4月1日前提交。

(四)评审

评审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学院(部)认真开展项目申报与建设专题研讨,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校部楼22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dan@nenu.edu.cn

联系人:张丹 刘佳

联系电话:85099348

 

 

       附件1 2015年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立项名单

       附件2“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  2016年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建设项目可申报名单

       附件4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5 2015年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6“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7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23日

 

发布单位: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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