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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建立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6】2号)的要求,学校对2015-2016学年各学院(部)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见附件。

2015-2016学年地理科学学院、音乐学院、经济学院考核合格,学校给予地理科学学院20万、音乐学院15万、经济学院15万奖励。奖金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引导和激励教师重视教学、投入教学及教学团队建设。

根据文件要求,2015-2016学年只对学院进行考核,从2016-2017学年开始将同时对学院和教师个人进行考核。

从2016-2017学年开始,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下学年参评教学类集体奖项的资格,并且减半发放当年度学院获得的教学类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高级职称教师,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职级)和参加各类教学评奖评优。

附表:2015-2016学年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学院考核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24日

发布单位: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1-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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