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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计划》(东师校发字[2015]17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选题应符合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要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着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本科教学工作相关内容;

(二)项目要从我校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并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三)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

(四)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研究课题;

(五)重点支持以下项目的研究:

1.课程建设(指公共基础课、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的建设。单门专业课程的改革或课件的开发,原则上不予申报立项);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3.教学方式、学习方式、评价方式改革;

4.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5. 科研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

6. 实践教学综合改革和创新能力培养。

(六)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申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申报立项。

二、申报名额

(一)每学院(部)限报2项,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立项申请汇总表,并排序。

(二)跨学院(部)课题占用主持人所在学院(部)名额。

三、申报材料

(一)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二)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7份;

请各学院(部)于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校本部综合办公楼228室),电子版发至:zhangdan@nenu.edu.cn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加强统筹,认真开展学院(部)层面的申报、遴选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结果同时作为2016年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的申报依据,并作为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具体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三)项目运行周期为两年。

联系人:张丹  刘佳          联系电话:85099348

 

附件1: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15年12月25日

发布单位: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2-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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