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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2027学年优秀教师奖和炜然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表彰教学投入大、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效显著的优秀教师,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奖评选实施细则》(东师校发字〔2023〕11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优秀教师奖(第十二届)和炜然奖教金(第十四届)的评选工作。

一、奖项设置

1.优秀教师奖:教学卓越成就奖1名,奖金20万/人;教学优秀奖10名,奖金3万/人;教学新星奖5名,奖金1万/人。

2.炜然奖教金10名,奖金1万/人。

本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类奖项均可少额或空缺。

二、评选条件

1.各类奖项评选条件详见《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奖评选实施细则》和《炜然奖教金评选条件》(附件2)。

2.近5年无教学、校级及以上学位论文抽检、科研等各类责任事故。

3.评选条件中的本科必修课程是指: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大类平台课)、专业主干课、新型教改课(新生研讨课、专业导论课、学科理解课、跨学科理解课、荣誉课程)和其他精品课程(校级以上一流课程、课程思政课)。评选条件中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含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4.本科课程教学实际学时以教师个人在可信电子凭证服务平台导出的课程教学情况统计表为准。

三、评选程序

(一)提名

优秀教师奖、炜然奖教金实行提名推荐制。鼓励学院(部)创新遴选形式,积极组织学院(部)教务委员会成员、学生等推荐。

1.学院(部)推荐

(1)学院(部)推荐名额不限制,排序上报。一般情况下每个学院(部)至少推荐教学优秀奖、教学新星奖、炜然奖教金各1人。

(2)学院(部)须制定选荐细则,公开遴选向学校推荐的人选,严格掌握推荐标准,按照评选条件对拟推荐教师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拟推荐人员名单与推荐材料,经学院(部)教务委员会评议,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2.学校推荐

学校教务委员会或学校本科教学督学组可直接向学校推荐人选,由一名成员提出、五名以上成员附议,联名向学校推荐。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被推荐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三)公开课

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人需在智慧教学服务中心(巡课督导平台)于2026年12月30日前面向全校开放本人本学期授课课程,本学期无教学任务的教师须于2027年4月15日前确定开放的授课课程。候选人须在公开课前10天提交公开课授课基本信息。在公开课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本次公开课的教案或PPT以及基层教学组织关于本课的教学研讨记录。

学校将组织本科教学督学组对候选人进行常态化随堂听课,听课方式包含线下实地听课、线上智慧教学服务中心(巡课督导平台)听课两种形式。

(四)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申报教学卓越成就奖的候选人,须由所在学院(部)的院(部)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部)长现场汇报,汇报时间15分钟。汇报PPT须提前一天发送邮箱。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须按照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彩色扫描版发送至caos009@nenu.edu.cn,纸质版1份送至人民大街校区行政楼228室。

(一)2026年10月12日前须报送的材料

1.《优秀教师奖和炜然奖教金提名推荐细则及推荐情况表》(附件3)

2.《优秀教师奖和炜然奖教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

3.《优秀教师奖及炜然奖教金评审表》(附件5、6、7、8)

4.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教师教育研究院的网站查询数据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公开课授课信息表(附件9)

(二)2027年4月15日前须报送的材料

1.本次公开课的教案或PPT

2.公开课所在课程的教学大纲

3.基层教学组织关于本课的教学研讨记录(附件10)

五、公示与表彰

1.学校对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予以表彰。

2.学院(部)应在全院(部)范围内对获奖者进行广泛宣传并对获奖者的教学发展提供支持。

3.获奖教师需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特别是在教学研究、课程评价改革、教学模式改革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应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和教师的参与度,推荐教学投入大、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效显著、教学成果丰富的教师参加评选;并注意向课程考核改革成效好,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刻苦学习效果好的教师倾斜。

2.各学院(部)要注重对教师评审表中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相关数据须与教务处或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教师教育研究院的网站查询数据或相关证明材料一致。如数据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联系相关单位申请更正补充。

3.各学院(部)要将评选工作与引导教师崇尚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与推动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工作特别是学院(部)“创造的教育”示范课堂建设及课程考核评价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教师教学发展特别是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育有机结合起来。

4.优秀教师奖和炜然奖教金、比亚迪奖教金均不可兼报。

七、联系方式

1.申报材料受理联系人

教务处 曹帅

联系地点:本部校区行政楼228室

联系电话:85099971

电子邮箱:caos009@nenu.edu.cn

2.相关数据更正联系人

教务处:王希 85099268

社会科学处:于洋 85098225

科学技术处:解悦 85099604

研究生院:周宇 85099602 85098152

教师教育研究院:王世博 85098183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奖评选实施细则.pdf

2.炜然奖教金评选条件.docx

3.学院(部)优秀教师奖提名推荐细则及推荐情况表.docx

4.优秀教师奖和炜然奖教金申报汇总表2026.xlsx

5.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奖评审表(教学卓越成就奖)2026.docx

6.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奖评审表(教学优秀奖)2026.docx

7.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奖评审表(教学新星奖)2026.docx

8.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奖评审表(炜然奖教金)2026.docx

9.候选教师公开课基本信息.docx

10.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讨会议纪要.docx

教务处

2026年9月29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09-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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