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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5年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含2021、2022、2023年未结项的课题)(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

1.结项验收书(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专项课题视为一般课题,见附件2);

2.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版扫描版);

3.中期检查表(签字盖章版扫描版);

4.结项成果(2024年须提供结题研究报告+论文/咨询报告/著作,其他年度提供论文,详细要求参照“三、课题结项成果要求”);

5. 其他结项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等其他成果材料,无具体格式要求);

6. 省教改课题结项成果情况表(见附件3)。

三、课题结项成果要求

(一)2024年课题

结题研究报告+1篇论文(须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重点课题须刊发于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一般课题须刊发于复合影响因子≥0.2的期刊)/咨询报告或成果采用证明(重点课题正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一般课题副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著作(教材、编著、专著、译著,须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课题名称与编号,出版社须是B级及以上出版社,并提交封面、目录、封底及版权页(含CIP数据备案信息,包括ISBN书号、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等关键信息)的扫描件。

(二)其他年度课题

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

以上结项材料请于11月7日(星期五)17:00前将1-6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uy462@nenu.edu.cn。

四、其他要求

1. 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附件4)规定,2021年省级重点课题和2022、2023年省级一般课题必须在本次结项验收,否则按撤项处理。本年度不能结项的2022、2023年重点课题,可于2026年申请结项。

2.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组织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并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结项材料的上传工作,上传结项材料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尧 联系电话: 85099348

附件: 附件1: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含2021、2022、2023年未结项课题).docx

附件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rar

附件3:省教改课题结项成果情况表.xlsx

附件4: 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doc

教务处

2025年10月30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10-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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