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毕业生工作安排及学历学位管理文件要求,现将202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1.毕业: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取得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必修课的全部学分;毕业论文,实习成绩(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合格。
2.学位授予:取得毕业资格,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使用《2015版本科课程计划》者须按要求通过“东北师范大学英语水平测试”。
3.结业: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
4.肄业:学满一学年(含)以上,未达到结业资格或退学者。
5.辅修专业: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且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者,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6.辅修学位:取得主修学士学位,且修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学分者,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7.荣誉学位:取得主修学士学位,且修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主修专业荣誉课程学分,符合专业荣誉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二、工作要求
1.学院(部)成立2024届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的院(部)长任组长,负责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2.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东师校发字[2017]97号)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3.学院(部)须认真清查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确保已满修业年限的学生申请毕业审核。
4.认真准确填报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结果。未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须详细注明原因。
5.外国来华全日制本科留学生的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成绩录入
2024年春季学期对2020级学生开设的课程(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应在5月20日之前完成课程考核及成绩录入工作。
(二)毕业资格审核
1.4月22-26日,学生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学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结业、肄业)资格,核实本人所修课程学分及学分学费,确认无误后,于5月19日前在校园缴费平台中完成学分学费的缴纳。
2.4月28-30日,学院(部)教务秘书登录“教学服务系统”,核对《2024届本科生未申请毕业审核名单》,并确保所有已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完成毕业申请。4月30日17:00前将《2024届本科生未申请毕业审核名单》(附件2)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5月11日前,学院(部)教务秘书登录“教学服务系统”,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确认毕业专业名称、学位授予门类、毕业审核条件和学位审核条件。
4.6月1日前,学院(部)教务秘书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完成毕业资格的系统审核与人工复核工作。学院(部)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将毕业审核结果提交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提交“教学服务系统”。将下列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
(1)《2024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不合格名单》
(2)《2024届本科毕业生暂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名单》
(3)《系统审核与人工复核结果不一致情况说明表》(附件3)
5.6月30日前,学校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复核,并将结果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6.7月10日前,学院(部)教务秘书可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再次报送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预计7月20日前,学校完成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审核工作。
7.9月20日前,学院(部)教务秘书可通过“教学服务系统”第三次报送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预计10月30日前,学校完成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审核工作。
四、联系方式
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丽莉 韩莹,联系电话:85098320
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邰亮 刘延涛,联系电话:85099162
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联系人:于尧 任悦,联系电话:85099348
教学服务系统网址:https://bkjx.nenu.edu.cn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毕业申请操作指南(学生).docx
2.2024届本科毕业生未申请毕业审核名单.docx
3.系统审核与人工复核结果不一致情况说明表.doc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