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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公费师范生赴台湾短期教育实践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搭建境内外教育比较研究平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发挥实践育人功能,本年度计划开展公费师范生赴台湾短期教育实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学校

台湾师范大学、台北市内中学

二、实践时间

2025年11月,为期2周(暂定)

三、实践内容

教师教育类课程培训、中学教学实务研修

四、遴选相关工作说明

1.遴选条件及原则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

(2)2022级公费师范生,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前30%),综合素质较高,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3)身心健康,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4)一经录取,不得更改。

2.遴选学科及推荐名额

学 院学 科推荐名额
文学院语文5人/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
外国语学院英语
物理学院物理
化学学院化学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

3.遴选程序

(1)申请人请于7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附件1)交至学院教务秘书处。

(2)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遴选、排序、上报,于7月2日15:00前将学院推荐表(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附件1)电子版以“学院+台湾实践”命名,发送至sjjx@nenu.edu.cn。

(3)学校成立联合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并公示(暂定7月4日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实践费用及资助类别

学校将提供三种类型的资助,具体资助情况以学校评审结果为准。

(1)全额资助类:6人。实践期间的跨境往返交通费、学费、住宿费及保险费由学校资助。

(2)差额资助类:7人。实践期间的跨境往返交通费由学校资助。实践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保险费由学生自行承担。

(3)全额自费类:7人。实践期间的跨境往返交通费、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由学生自行承担。

(补充说明:在台湾实践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和餐饮等生活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

联 系 人:侯瑞

联系电话:85098325

附件1 台湾短期教育实践申请表.docx

附件2台湾短期教育实践学生推荐名单.docx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6月27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06-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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