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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教务秘书工作职责



各学院教务秘书,应在本学院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和教务处指导下,负责本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教务管理

1.编制本学院的教学工作计划表、课程表。

2.安排各教学环节,并检查实施情况。

3.组织安排本院各门课程的考核。

4.负责本学院教师的课堂考勤,并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调课工作。

5.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6.安排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有关工作。

7.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开展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

8.组织学生选课,办理重修。

9.负责本学院普通话测试、全国大学外语登记考试有关工作。

二、教学质量监控

1.进行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

2.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开展教学检查。

3.完成学校各项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三、教学档案建设

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立卷和管理。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9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4-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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