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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推进高水平教材体系建设,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教材应为 2020年 1月 1 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用于职业学校的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2.重点支持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领域相关专业课程教材;中高职贯通长学制专业课程教材;“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
  3.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以及其他明确由国家统编或统一规划的教材,不参与本次评选。
  4.已经入选“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直接纳入省级规划教材,不重新申报,不占各单位推荐限额。
  二、申报要求
  1.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学校申报。鼓励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含离退休专家)参与申报。
  2.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 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教材,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 1种。
  3.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 1个版本。
  4.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 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 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5.各单位应严把教材意识形态和学术不端关,严守廉洁和保密工作纪律。
  6.各单位推荐教材须经本单位党组织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推荐,公示期不少于 3天。
  三、推荐限额
  我校推荐限额为3种,每单位原则上限报2种。
  四、申报材料
  1.报送材料包括:《吉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1,须体现推荐顺序)《吉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2,含《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应用证明》等)。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
  2.各推荐单位应报送拟推荐教材5本或5套,学校评审后将予以归还,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须在线访问的数字教材提供网址。
  3.各申报教师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并确保网页开通可正常访问。
  4.报送材料要求:《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教材申报表》(一式七份,左侧装订成册,如有其他材料统一附后,所有须签字盖章处均应完整提供),推荐的每种教材5本(套)10月12日(星期四)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行政楼228室)。电子版发送至liuj100@nen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刘 佳 张 丹 85099348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9-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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