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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确保各项教学任务高质量推进,学校决定于2023年11月6日至17日开展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学院(部)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课堂教学秩序
  未经批准的代课情况;教师迟到、提前下课、误课、随意调停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旷课、课堂出勤率等情况。
  2.教学管理规范
  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特别是课程考核材料和毕业论文的归档情况;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专项检查
  1.课程评价
  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评价完成情况。包括:
  (1)课程考核材料(特别是过程性考核材料)归档的规范性。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记录单》和《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单》的完成情况。
  (3)基层教学组织针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教学研讨情况,特别是教学研讨对课程改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会议纪要模板见附件1)。
  (4)学院(部)教务委员会针对课程评价的检查情况,含对基层教学组织围绕课程评价研讨情况的检查(检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
  2.专业质量年度报告
  2023-2024学年《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附件3)工作的规划及进展情况。包括:
  (1)总结上一学期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和持续改进情况,凝练课程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结合教学团队和示范课堂建设等工作,凝练“创造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典型案例和基层教学组织特色活动典型案例;结合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凝练年度优秀教师教学发展案例。
  (2)开展校友调查和用人单位调查,凝练年度校友成长榜样案例;结合教育实践、专业实习、创新创业等工作,凝练第二课堂或实践(科研)育人案例。
  3.毕业论文(设计)
  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的归档情况、论文质量;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及开题进展情况;本科毕业论文平台的使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管理办法》(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要点》(附件5)。
  4.听课制度落实
  学院(部)党政领导、学院(部)教务委员会委员、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辅导员、专任教师等人员的听评课情况,建议学院(部)党政领导关注思政课的课堂教学效果。具体要求详见《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附件6)、《关于本科教学听课制度的规定》(附件7)。
  温馨提示:为了便于听课研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本部逸夫教学楼、惟真楼、净月综合教学楼等配置录播设备的教室可以通过“课程信息中心”线上听课。具体开放线上听课教室及相关课程详见“课程信息中心”。
  5.思政课教学
  对标国家对思政课教学的相关要求,特别是保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落实见效,对思政课教学效果进行专项检查,加大随堂听课力度,重点关注师生的课堂表现、教学效果、任课教师集体备课和参加教学观摩的情况。
  6.“马工程”重点教材
  对照学期初提交的《2023年秋季学期“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检查“马工程”重点教材的使用成效,包括任课教师集体备课和参加教学观摩等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部)自查(11月6日至10日)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期间,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对标检查内容,逐项落实,找短板促改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2.各学院(部)须于11月14日前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自查总结报告》(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wangs971@nenu.edu.cn。
  (二)学校检查(11月6日-17日)
  1.学校组织本科教学督学组和相关人员对以上检查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学校检查分组安排见《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督学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分组安排表》(附件9)。
  2.各检查组要深入课堂听课,特别是重点关注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课程思政融入情况以及思政课的教学效果。每组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其中思政课不少于2次。
  3.各检查组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学院(部)以下工作的落实情况:
  (1)各基层教学组织须至少开展一次对2023年春季学期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和课程体系合理性的教学研讨,并形成有针对性和改进成效的会议纪要。
  (2)各基层教学组织须对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考核的质量进行评价,并完成《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单》。
  (3)各学院(部)教务委员须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的质量及各基层教学组织围绕课程评价的研讨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4.各检查组须于11月24日前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小组检查报告》(附件10),电子版发送至wangs971@nenu.edu.cn。

  联系人:王 松 郭梦琪 曹 帅
  联系电话:85099971
  教学检查意见反馈邮箱:jwc@nenu.edu.cn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11-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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