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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第八届优秀教师奖和第九届炜然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全校教师重视教学、投入教学和研究教学工作,保障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奖评选实施细则》《炜然奖教金评选条件》,学校决定开展东北师范大学第八届优秀教师奖和第九届炜然奖教金的评选工作。
  一、奖项设置
  1.优秀教师奖:教学卓越成就奖1名,奖金20万元/人;教学优秀奖10名,奖金3万元/人;教学新星奖5名,奖金1万元/人。
  2.炜然奖教金10名,奖金1万元/人。
  二、评选条件
  1.评选条件见《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奖评选实施细则》(附件2)和《炜然奖教金评选条件》(附件3)。
  2.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中的本科必修课程是指: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大类平台课)、专业主干课、新型教改课(新生研讨课、专业导学课、学科理解课、跨学科理解课等)、课程思政课(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依托课程)、学校备案的基地班课程、荣誉课程。评选条件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含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3.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按每1学分20学时(课时)计算,多教师授课的按照实际授课课时计算。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部)推荐
  1.优秀教师奖实行学院(部)提名推荐制,推荐名额不限制,排序上报。每个学院(部)至少推荐教学优秀奖和教学新星奖各1名。
  2.炜然奖教金可由学生推荐、教务委员会推荐或教师个人自荐。推荐名额不限制,排序上报。
  3.各学院(部)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标准。鼓励各学院(部)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学生推荐。推荐中要注意向疫情期间在线教学效果好、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倾斜。
  4.各学院(部)应按照评选条件对拟推荐教师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学院(部)教务委员会评议,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评审
  1.资格审核
  学校对被推荐教师进行资格审核,11月25日前完成资格审核。
  2.公开课
  各学院(部)须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教师(以下简称候选人)。在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5月19日期间至少开展一次不少于45分钟的公开课,公开课须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教学的形式,邀请学院(部)师生观摩,并提前向学校备案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公开课须包括以下环节:
  (1)授课(不少于40分钟):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要有学生的镜头,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2)说课及教学反思(10分钟以内):含课程概述、本节课的教学设计思路、教学方法、创新特色及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
  (3)申请教学卓越成就奖的候选人还须进一步阐释自己的教学理念,时间在10分钟以内。
  为发挥公开课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教学交流与研讨,各学院(部)可增加专家点评、教学研讨等环节,增加的环节不列入评审内容。
  公开课须全程录像。相关事宜可由学院(部)自行安排录制,亦可申请学校录制团队(费用由学校承担)。
  提示:学院(部)须至少在公开课前10个工作日,报送《优秀教师奖公开课信息表》(附件9)及《优秀教师奖公开课简介》(附件10)及公开课所在课程的《教学大纲》、最近一学期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报送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到caos009@nenu.edu.cn。
  如选择学校摄像团队,学校统筹安排录制工作。
  3.综合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听课、评审工作。
  申报教学卓越成就奖的候选人,须由所在学院(部)的院(部)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部)长现场汇报,汇报时间15分钟。汇报PPT须提前一天发至caos009@nenu.edu.cn。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表彰
  1.学校对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予以表彰。
  2.学院(部)应在全院范围内对获奖者进行广泛宣传并对获奖者的教学发展提供支持。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须按照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彩色扫描版)的电子版发送至caos009@nenu.edu.cn。
  (一)11月18日前须报送的材料
  1.《优秀教师奖和炜然奖教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
  2.《优秀教师奖及炜然奖教金评审表》(附件5、6、7、8)。
  提示:评审表中的教学成果、教材、论文等数据须与《本科教学成果平台》数据一致,其他部门(研究生院、教师教育学院)等成果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本科教学成果平台》数据不一致或有误请更正补充。联系人:教务处综合办李玖芳,85099268
  3.科技处或者社科处出具的候选人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供PDF扫描版即可)。
  (三)2023年5月26日前须报送的材料
  4.候选人宣传材料(附件11)
  5.候选人的公开课视频(授课、说课及教学反思、教学理念阐释都须为独立视频)。 提示:由学院(部)自行录制的,使用优盘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由学校摄像团队录制的,教师签字确认后由摄像团队报送。
  6.《学院(部)优秀教师奖推荐工作总结》(附件12)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应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和教师的参与度,推荐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成果丰富的教师参加评选。
  2.各学院(部)须高度重视公开课环节。要聘请专家特别是曾获奖的教师打磨公开课,提升候选人教学能力。要注重挖掘公开课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公开课活动营造教学研究氛围,促进学院(部)教师教学发展。
  3.各学院(部)要将评选工作与引导教师崇尚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与推动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工作特别是学院(部)“创造的教育”示范课堂建设及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教师教学发展特别是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育有机结合起来。
  4.获奖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特别是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团队建设、青年教师指导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优秀教师奖和炜然奖教金不可兼报。

  联系人:王 松 郭梦琪 曹 帅
  联系电话:8509 9971
  电子邮箱:caos009@nenu.edu.cn
  学校公开课视频录制联系人:龙安靖 联系电话:133 0430 9778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2-11-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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