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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有关要求,加强创新创业类课程、教材建设,打造一批省级创新创业类示范课程,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教联〔2022〕7号)有关要求,我省启动了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评选认定工作。现面向各学院(部)征集符合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申报条件的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每学院(部)可推荐1门课程。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2门课程参加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评选认定。
  二、申报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不包括专创融合类专业课程。
  三、申报类型
  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及社会实践四种类型:
  1.线上创新创业示范课。主要指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开放运行(于2021年12月31日前推送上线),以面向高校全日制学生服务为主,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要求不低于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标准。
  2.线下创新创业示范课。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创新创业课程,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素质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僵化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的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创新创业示范课。主要指基于创新创业的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创新创业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至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双创示范课程”。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示范课。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敢闯会创”素质能力的奋斗者为目标,通过开展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各类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在编或全职聘用)长期从事一线教学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人应具有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和清晰的建设思路,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科学的教学方法和较好的教学效果。
  3.申报人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修养,以及高度的课程建设热情。
  4.申报人能够长期坚持课程建设,保证课程建设质量,并持续推动课程更新和应用推广工作。
  5.申报人和课程团队成员无违背师德现象和学术不端问题,近5年未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违纪行为。
  (二)申报课程条件
  申报课程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全过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特色鲜明、教学效果良好,并坚持继续改进。课程内容不得存在思想性和科学性的问题。在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应具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在以下方面有一定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课程思政理念,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效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生成、能力训练、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教学设计的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管理规定,契合课程目标。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五、材料提交
  请有意申报的学院(部)按要求填写申报书与推荐表(附件1、2),并于8月26日(本周五)17:00前将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sjjx@nenu.edu.cn。

  联系人:侯瑞
  联系电话:85098325




教务处
2022年8月24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2-08-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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